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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完善常州市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8-0007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药事〔2018〕271号 发布机构:市卫计委
生成日期:2018-09-10 公开日期:2018-09-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完善常州市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关于完善常州市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计局,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企业:

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以来,采购供应总体平稳有序,但部分药品存在短缺现象,影响临床用药需求,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根据省市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接挂网药品

1.对于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直接挂网市级入围产品,企业由于价格因素不能供应的,由常州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根据临床需求情况,与企业进行价格谈判,重新确认采购价格。

2.对于符合我省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采购目录,如属省级入围但市级未入围的产品,临床确有需求,由常州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与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确认采购价格;如属省级未入围产品,企业可提交申请,由常州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根据市场供应、临床需求等因素,与企业进行价格谈判。

二、限价挂网药品(低价药品)

1.对于市级价格谈判入围产品,企业由于价格因素不能供应的,由常州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根据临床需求情况,与企业进行价格谈判,重新确认采购价格。

2.对省级入围但市级未入围的产品,临床确有需求,由常州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与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确认采购价格。

三、限价挂网药品(用量小的药品),竞价、议价药品

对于临床无法正常供应、积分考核不合格等产品,经常州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确认后,我市可在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目录中重新选择入围生产企业,确认采购价格,并报省药采平台进行变更。

四、询价药品

市级未确认的省询价药品入围产品,医疗机构如有需求,可向市卫计委提出价格确认申请。

五、其他

各辖市、区卫计局,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到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统计药品短缺信息,及时做好相关数据上报工作。常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定期公布相关谈判公告。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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