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灯芯绒印染厂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八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2〕3号)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13年1月14日,我局会同天宁区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在常州环保网站公示后未收到反对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常州灯芯绒印染厂有限公司建于1994年,位于常州市劳动东路600号,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现有职工153人,主要从事灯芯绒印染加工,2011年产量1558.7万米,年产值6710.6万元。公司建有1000吨/日污水预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常州东南工业废水处理厂。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48.72万吨、用电量144.9万度、使用蒸汽68793吨。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现代认证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经筛选确定漂染车间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了综合能耗、水耗、物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清洁生产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2个,其中无低费方案20个、中高费方案2个,实施率均为100%。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29.56万元,重点实施了烘干前轧车更新、污泥压滤机改造等工程,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78.44万元,单位电耗、水耗、汽耗、物耗均有下降,节电13.19万度/年、节水8.66万吨/年、节约蒸汽9562吨/年、节约染料6.44吨/年、节约助剂312.6吨/年,减少废水排放8.71万吨/年、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4.36吨/年、减少固废产生479吨/年(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我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了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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