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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段及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19756/2023-001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安全生产政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住建〔2023〕132号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生成日期:2023-06-25 公开日期:2023-06-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段及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段及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高温、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增多,较易诱发各类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为切实做好当前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夏季高温时段及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隐患即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及市安委会要求持续开展房屋市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将危大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等作为严查内容,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严控一般事故,确保全市高温和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形势平稳。

二、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夏季历来是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各参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极端天气对施工安全的不利影响,增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倡导“三心”理念,树立“隐患即事故”的强化安全预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立足于防汛、防台风、防火、防暑、防中毒,早部署、早发动、早准备,切实把汛期和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销号闭合。

三、落实措施,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各建设、施工单位要密切关注高温气象预报,根据实际气温,严格实行“做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施工现场要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即: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00 至15:00 间不安排作业人员从事日光直接曝晒下的施工,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当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施工。

2.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高温期间,施工企业应为一线施工人员配备透气性好的安全帽、毛巾、清凉油及符合卫生标准的茶水等必要防暑降温用品;作业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及深基坑作业。

3.加强一线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监测。对一线作业工人健康状况进行核查,尤其是对年龄较大(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工人要从严把关,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4.持续做好常态化卫生防疫工作。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炊事人员要持证上岗,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防止食物中毒;重视员工生活区的防暑降温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工地现场、生活区要及时清除生活垃圾,定期灭杀蚊蝇,防止引发传染性疾病,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

5.加强现场防火,严格动火审批。各施工现场应加强高温期间现场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动火申请审批制度,加强对现场动用明火的监护;加强危化品的存放和使用管理;完善通风降温设施,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等场所要保证防潮、通风、降温、检测报警设施完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使用燃气灶具的食堂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宿舍区应重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液化气和大功率用电电器,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防火安全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6.增强作业人员防暑降温意识。施工企业要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高温天气防暑降温知识培训学习,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贯彻执行。

四、加强排查,切实消除汛期安全隐患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在建工程项目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加大对在建工程的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尤其要做好现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及检查工作。一是深基坑、高边坡工程防汛。要加大深基坑、高边坡施工管理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深基坑、高边坡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制度;严格执行基坑、边坡施工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管理要求;特殊气象(暴雨黄色预警以上)时期,基坑监测单位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随时报告监测情况;加强支护结构质量管理,严防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二是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要规范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对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基础、架体、拉节点和外挑安全平网等关键部位,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三是施工临时用电安全。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择较高和干燥处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应有可靠防雨措施;各类临时用电线路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应牢靠,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敏有效;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四是起重机械设备防汛。要落实起重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检查制度,确保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良好。五是高处作业安全。要对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各临边、洞口防护设施齐全、牢固可靠;要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的自我保护意识;遇雷雨及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六是加强防雷击工作。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安装可靠防雷装置,做好各类重点设备设施、在建工程避雷接地接零保护及防雷管控。

暴雨台风前要加强对宿舍、办公用房、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以及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拉结、缆风绳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和工地高压线防护架、基坑支护等危险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加固和修缮,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撤离人员并予以拆除。低洼易涝区域,要设立警示牌,并加强监控,防止发生倒塌事故,暴雨台风后,施工单位要及时组织对大型设备、脚手架、深基坑、临时用电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五、完善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根据夏季、汛期施工特点,各企业要制订完善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是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警预报和响应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平台及时预报预警高温、暴雨、台风雷电、强对流等灾害天气,做好气象部门发布相关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合理安排工期,落实预防措施,特别是遇到异常高温、暴雨、台风、冰雹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二是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预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深入研判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龙卷风、冰雹等极端恶劣天气对施工的影响,做好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储备等各项防范工作;要针对性地制定中暑、食物中毒急救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置并做好善后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夏季高温、汛期的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各单位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六、严格管理,确保夏季、汛期施工安全形势平稳

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针对夏季、汛期施工特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防汛、防高温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整改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将方案及排查整改情况及时报公司总部;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地防汛、防暑降温和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做

好夏季、汛期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并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不得向施工单位提出不合理赶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扎实开展夏季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本通知各项要求,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的,采取停工、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措施,从严从重查处,保障我市夏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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