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常州市新冠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卫规财〔2023〕2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新冠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全市12家三级医院按开放床位数的4%设置可转化ICU床位602张(市三院作为定点医院设置100张),购置呼吸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849台(套);方舱医院设置监护床位数410张,购置呼吸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378台(套)。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投资623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1012万元,其余5219万元由市、辖市(区)按规定统筹财政性资金予以保障。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工程尽早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七、安全生产要求
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代码:2302-320400-04-01-33053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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