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3·7”爆炸事故的通报》(苏应急〔2019〕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所有化工(医药)企业,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www.www9599116.com/upfiles/admininfo/20190415/20190415150959_56931.pdf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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