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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明确常州市第十二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23-0009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23〕225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3-06-12 公开日期:2023-06-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现将我市第十二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审定情况予以发文明确,具体详见附件《常州市第十二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审定表》。供电部门应按要求优化用电服务,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关于明确常州市第十二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的通知

金坛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供电分公司:

根据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局《关于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44号)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电公司《关于贯彻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政策的通知》(常发改〔2021〕77号)文件的要求,为落实我市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政策,经金坛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供电分公司三部门初审和市级联合会审,现将我市第十二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审定情况予以发文明确,具体详见附件《常州市第十二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审定表》。供电部门应按要求优化用电服务,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附件:常州市第十二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审定表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国网常州供电分公司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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