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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横塘河西路西侧、竹林北路北侧地块四期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2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3〕30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9-09 公开日期:2013-09-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横塘河西路西侧、竹林北路北侧地块四期开发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横塘河西路西侧、竹林北路北侧地块四期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大和房屋(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横塘河西路西侧、竹林北路北侧地块四期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横塘河西路西侧、竹林北路北侧地块四期开发项目。

    二、该项目地块位于天宁区,东至横塘河西路,南至竹林北路,西至勤丰路,北至新堂路。总用地面积8908平方米。

    三、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28068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建筑面积25599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2469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地下建筑面积14472平方米,主要用于停车和设备用房。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地面停车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1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7405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8919万元,其他费用4876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市规划局2012年11月23日审定的《横塘河西路西侧、竹林北路北侧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11CR0045)、2011年4月11日签署的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条件、以及2011年7月20日签署的《补充协议》,市建设局出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1007),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常天环(开)准字<2012>第11019号],市发改委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常发改行服[2013]121号),市规划局建筑规划管理处在你公司“确认四期商业建设相关问题”请示文上签署的意见。

    六、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

    七、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发生变化,必须报我委确认或重新核准。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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