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1-0008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办〔2021〕74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1-12-24 公开日期:2021-12-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常州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岁末年初,生产经营活动旺盛,抢工期、超负荷运作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交通运输繁忙,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安全风险加大,历来是事故多发易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21〕58号)(见附件)有关要求,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清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持续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压紧压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安全平稳。

二、科学研判风险隐患。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季节和行业领域特点,排查摸清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底数,认真组织科学的风险研判,研究部署岁末年初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关口前置,重心下移,突出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段,明确重点防控措施。要高度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增强全社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意识,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醒。要提前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切实组织好高速公路、主要国道、省道的应急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存储、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安全专项检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突出抓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非煤矿山、冶金工贸、油气输送管道、特种设备、旅游、电力等行业领域要举一反三,全力推进隐患和问题整改。

四、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紧盯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聚焦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工作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检查重点,加强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聚焦重点企业,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加大事前执法力度,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加重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震慑违法企业。

五、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防范应对冬季恶劣天气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指挥调度通畅,确保突发情况处置科学有效。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要密切关注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动态,一旦发生险情,做到组织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次生灾害。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有关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于12月28号前报市安委办。联系人:陈烽,联系电话:85683118,邮箱:917503672@qq.com。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