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劳社医〔2005〕13号)等规定,经研究,确定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燕兴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丰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富都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腾龙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玲珑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请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单位按要求做好准予开通医保业务的验收工作。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局
2014年1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