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库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123号)的要求,现调整我局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标准。
附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申报表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1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