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对局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锁龙同志负责公用行业管理、公用事业运行、物业管理、局公用工程建设与施工管理、城镇燃气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平安建设、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分管公用事业处(海绵城市建设处)、住房改革与发展处(三改工作推进处)、物业管理处、应急管理处(平安建设与长效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排水管理处、城市照明管理处。
党委委员、副局长经焱同志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建筑业行业管理、施工图审查、城市更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领域新能源利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科技、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城建档案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分管设计处、绿色建筑与科技处、建筑业管理处、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处、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行政服务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促进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负责老城厢复兴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助分管城乡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其余同志分工不变。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