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规范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现将《常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办法》(试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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