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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工程二期信息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07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6〕95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04-28 公开日期:2016-04-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按照《关于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实施意见》(常委[2015]95号)的要求,为在2018年实现主城区社会保险一体化目标,同意你局建设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工程二期信息系统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工程二期信息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6〕95号

市人社局:

    你局常人社发〔2016〕78号文及《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工程二期信息系统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按照《关于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实施意见》(常委[2015]95号)的要求,为在2018年实现主城区社会保险一体化目标,同意你局建设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工程二期信息系统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基础支撑平台(门户集成、业务协同、数据交换、数据整合服务、决策支撑和应用系统技术支撑平台),业务支撑平台(基础信息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综合运维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和知识库管理),业务管理平台(社会保险系统、就业系统、劳动关系系统和人事人才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服务平台、移动终端、企业端、基层服务平台、自助一体机、微信公众号和数字电视)和管理决策平台(联网监测系统、基金监管系统和宏观决策系统);完成相关数据的整理、整合和迁移。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960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分三年拨付。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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