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新局:
你局常文广新〔2016〕142号文及《常州数字博物馆建设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常州市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同意你局建设常州数字博物馆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开发藏品管理系统并进行藏品数据迁移;购置摄像机等前端设备和服务器、存储、液晶拼接屏以及网络交换设备等对博物馆视频监控进行高清数字化改造并配合实施综合布线、机房改造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150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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