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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运河南岸置业有限公司光华路北侧、凤凰路东侧地块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17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2〕28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2-09-12 公开日期:2012-09-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常州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运河南岸置业有限公司光华路北侧、凤凰路东侧地块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运河南岸置业有限公司光华路北侧、凤凰路东侧地块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常州运河南岸置业有限公司光华路北侧、凤凰路东侧地块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对其进行了评审,该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常州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3361.98吨标煤/年(当量值),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8.13千克标煤/平方米(当量值)。

    三、该项目拟选用风冷模块机组作为空调采暖冷热源,设置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生活水泵加压拟采用变频控制,在水、电、气的消耗方面均采取了相关节能措施。项目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能源计量和用能管理,加强用能设备的购置选配,建议各电机设备的变流量用电设备采用变频调速技术,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设置电容器、优化给水工程设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若在后续阶段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5%(含)以上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常州运河南岸置业有限公司光华路北侧、凤凰路东侧地块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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