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住建委、金坛区住建委、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企业诚实守信,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常州工程管理实际情况以及近几年对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试点的实践,特制定《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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