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常高校:
今年5月,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7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今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有新的提高,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为切实做好2014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特制定《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6日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关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今年我市户籍高校毕业生达2.1万人,9所在常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达3.06万人,均为历年最高,就业总量压力较大。年初我市首次把“组织提供5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列入全市“民生实事”项目,并提前启动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先后举办30余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组织提供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38765个,组织6300余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截止六月底,在常高校毕业生协议累计签订人数27676人,签约率达90%以上,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当前,高校毕业生已相继离校,正是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关键时期。为做好当前及今后一阶段我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落实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1、对现有政策进行全面督查。各地要结合接受国务院、省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对现有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行全面督查,研究整改措施。一是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中门槛较高、手续复杂的,要本着尽可能方便高校毕业生就近就地享受政策的原则,制定简便易行的操作流程,切实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二是要对因保障措施不到位影响政策落实的,要加大投入,优化服务,提高保障水平,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2、根据要求抓紧制定新政策。根据省厅“2014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文件要求,要主动与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及高校沟通对接,优化服务,及时调整现有政策并出台新的就业创业政策。一是及时将阶段性的政策进行调整,并对外公布。如: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的扶持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底。二是尽快将原有的政策进行修订。如:将开办“网店”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的范畴,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人数,按标准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并给予50%的财政贴息。三是对尚未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新政策,要抓紧与经办部门联系,研究制订实施办法。如: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
二、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1、就业指导服务。通过开展“就业政策进校园、就业岗位进校园、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开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大讲堂”,开展“HR经理进校园”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自身特点、职业能力,引导毕业生更新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江苏理工学院“大学生就业力训练营”就业指导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就业能力。
2、就业见习服务。充分发挥我市192家就业见习基地的作用,开发1500个以上、更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见习岗位,将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积极组织开展见习供需见面会,发布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落实见习期间各项补助的发放。规范见习管理,加强见习期间的跟踪指导、考核监督、安全管理,提高见习质量,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
3、实名制登记服务。开展“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人社服务平台作用,对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提供实名制服务,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要摸清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使每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力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率和有就业服务需求毕业生接受服务率达到100%。逐步完善常州户籍2014届应届毕业生信息库。
4、技能培训服务。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出台“常州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补贴办法”,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在去年提供技能培训项目的基础上,要探索创新职业培训课程,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选择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培训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促进技能就业。
5、求职招聘服务。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型洽谈会、驻常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主题校园招聘会、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等活动。自7月份起至年底,市人力资源市场、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市场要每月举办一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开展“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和就业促进月”活动,主动适应高校毕业生的求职特点,积极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短信等形式为登记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向发布就业信息。市人力资源市场开通“常州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即时发布职位需求信息,全天候、不间断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6、就业帮扶服务。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设立“2014届高校毕业生服务”专窗,为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等服务。各辖市区要将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通过“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确保优先就业和稳定就业。切实做好毕业年度内的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放发工作。对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可按规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加大对劳动用工、缴纳社保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三、启动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1、开展创业培训。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进高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鼓励高校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创业培训和实训,为有创业意愿的在校生和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论证、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服务。积极扶持“常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开展在校生的创业培训,鼓励高校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以提高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源动力。确保2014年完成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训10000人,创业培训2000人。
2、加强创业孵化。深入推进“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大学生创业载体建设,年内完成新建市级大学生创业园3-5家,设立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5家。为“常州科教城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提供市级、省级大学生创业园的申办指导,并提供政策扶持。探索建立新型高校大学生创业园的孵化模式,建立大学生“创业苗圃”,为大学生建立走向创业实体之前的“实验田”。建立健全创业工作部门联动机制,让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真正享受到优惠的政策和优质的创业服务。
3、优化创业服务。为参加创业培训并实现创业的大学生配备“创业指导师”,实时跟进大学生创业过程,提供创业指导,帮助和扶持更多大学生自主创业,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成功创业的比例。依托市级大学生创业园,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帮助其及时享受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发放一次性开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租金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资金。
4、实现创业引领。收集我市近几年来大学生创业成功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创业历程、分析他们的成功经验,可将大学生创业典型汇编成宣传折页,并对创业故事进行系列报道。对阅历较丰富、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大学生创业者,可吸纳为“创业指导师”,开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讲堂”,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
通过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我市2014年高校毕业就业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常州日报、常州晚报每周四《人力资源周刊》开设专栏,发布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最新职位需求信息、毕业生个人求职信息等。编印《常州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南》,在人社部门服务窗口、招聘市场、高校等处免费发放。在市政府网站及人社局网站开设“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栏,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发布活动信息、提供求职平台、开展职业指导。依托市人力资源市场“党员义工365”服务专窗,向参会单位及求职人员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供与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各类业务咨询。与常州电视台合作开设“毕业季、就业季、成长季”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题节目,实景展现高校毕业生的求职过程,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市局将建立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各辖市区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积极配合、畅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任务。
附:《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安排表》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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