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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9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9-0004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9)57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9-03-21 公开日期:2019-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9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
关于2019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9)57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在常高校组织(人事)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对人才工作的新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种范围

2019年技师考评工种:

1.服务行业:中式烹饪、收银审核、客房服务、餐厅服务。

2.建设行业:园林绿化。

3.机电行业:电工、机械加工(车工、钳工等)、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4.交通行业: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汽车维修、船舶驾驶、船舶轮机、船闸操作、船闸机电、公路养护。

5.水利行业:闸门运行、泵站运行、内燃机工。

6.农业农村行业:农艺、农机技术指导员、农机修理工。

7.教育体育行业:图书资料管理、保育、体育场地工。

8.卫生行业:药剂、护理、卫生防疫。

9.新闻出版行业:胶印、制版。

10.民政行业:殡葬类(殡仪服务员、遗体火化、遗体整容、墓地管理员等)。

11.广电行业:广电机务、广电线务。

12.地矿测绘行业:钻探工、工程测量。

13.综合:行政事务人员(综合仓库保管并入行政事务人员)。

二、考评对象及条件

(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技师考评工种范围内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和社会化管理职工,符合考评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评。

(二)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2015年底以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四)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今年凡符合申报技师考评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且考核合格(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五)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第1名;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3.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4.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八)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技师考评。

三、考评办法及程序

(一)符合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单位提交申报材料(附件2)。

(二)各单位要注重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择优遴选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要求完成《技师量化考评表》(需公示五个工作日,及公示说明)、《技师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技师量化考评说明》(附件3)。将相关申报材料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4月15日前报市人社局工考办。各级主管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资格;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诚信记录,期限为三年。

(三)符合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人员,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选拔考试事项另行通知),由省工考办统一命题,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根据选拔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技师培训人选,对培训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调整补充,并按统一要求整理装订后上报省人社厅工考办。

(四)考评工作时间安排:从发文之日起至4月15日前为报名、单位初审推荐、主管部门审核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为确定工种人数、下发选拔考试事项通知、申报人员自学复习阶段;6月1日为全省技师选拔考试;6月3日-28日为确定培训人选、申报人员材料调整补充阶段;7月为市人社局工考办整理汇总上报材料阶段;8-10月为全省技师培训考核阶段;11-12月为省人社厅综合评审、发证阶段。

四、培训考核评审

(一)省人社厅负责申报技师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工作。技术业务水平考核由理论考试、技能考核、调研报告和述课等组成。

(二)省人社厅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三)评审通过者,由省人社厅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与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从正式聘用的下月起,按有关规定兑现待遇。

五、工作要求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培训、考核考评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主管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志参加等级晋升培训考核,认真校核申报资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单位量化考评是技师综合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单位按要求完成对申报人员的品德、业绩及综合量化评价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市人社局工考办陈德如85681910、王春85681909,附件在“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考网”材料下载栏。

联系地址: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B座八楼)。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2.技师考评资格申报须知

3.技师量化考评表、技师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技师量化考评说明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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