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企业刑事合规建设指导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检发〔2021〕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和支持市场主体的职能作用,推动不起诉制度改革和企业合规管理,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企业刑事合规建设指导平台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平台建设、九大功能模块、后台管理模块、基础设施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8万元,资金来源为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代码:2106-320400-04-04-765039)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