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关于推荐常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4-0004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开发〔2014〕1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生成日期:2014-05-14 公开日期:2014-05-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关于推荐常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常州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关于推荐常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决策、检查、验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关于推进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简政放权的意见(试行)》(苏农开规〔201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建立“常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专家库”,需推荐从事财会、农学、水利、林业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考察、评审、检查、验收工作中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相关不良记录。

    2.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专业业务知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实践经验,能胜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考察、评估、检查、验收工作。

    3.本人能够抽出时间与精力,自愿参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检查、验收工作,并在相关工作中接受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的监督管理,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客观公正地提出项目考察、评审、检查、验收意见,并且对意见负责;严格遵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作纪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熟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相关专业业务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工作年限和职称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5.经我局筛选列入专家库的专家,由我局发放聘书,聘任时间暂定三年。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二、推荐方式

    (一)申请

    按要求填写《常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报送我局审核。

    (二)审核

    按上述要求报送材料者,经我局审核筛选确定成为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考察、评估、检查、验收专家库的专家,由市农业综合开发局通知专家所在单位和专家本人。

    附件:常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附件

    常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基本资料

姓名

               

性别


相 片          

出生年月


籍贯


身份证号


党派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任职务


任现职时间


技术职称


现从事专业


享受特殊津贴级别


是否院士、博士导师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QQ号


传真


手机


主要工作简历: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