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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转发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要求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7-0009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7〕98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7-12-26 公开日期:2017-12-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要求的通知,要求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农林(业)局,长荡湖湖管会、滆湖湖管会、太湖湖管会执行。
转发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要求的通知
常农发〔2017〕98号

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农林(业)局,长荡湖湖管会、滆湖湖管会、太湖湖管会:

为全面落实农业部提出的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市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现将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要求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同配合,以保护区为单位,尽快制定本地水生生物保护区(部名录)全面禁捕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并于2018年1月30日报常州市农委农业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陈加雷,联系电话(传真)0519-81668010。

附件:关于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要求的通知

关于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要求的通知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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