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第十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7-0016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工〔2017〕1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7-08-24 公开日期:2017-08-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第十个“师德建设月”活动
关于开展第十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工会,各在常高校、行业学校、技工院校、局属单位及工会: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人民满意教师,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履行职责,切实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承担起光荣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今年九月在全市深入开展第十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迎接党的十九大,做好学生引路人。
  二、活动时间
  2017年9月。  
  三、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中心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为根本要求,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活动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就此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思想内涵丰富,立意深远,既是对广大教师的深切关爱和殷切希望,也为新形势下加强教育和教师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各地各校要把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师德建设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准确领会基本要求,深刻理解精神要义,全面把握内涵实质,以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凝聚共识,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师德建设月”期间,要组织认真学习有关师德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法律规章,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关于师德建设方面重要文件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全面提升依法依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师德教育学习活动,激励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弘扬师德新风,加强师德修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增强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意识,不断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不忘初心、潜心育人,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崇高的人生追求、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影响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弘扬“四有”老师奉献精神。以“做好学生引路人”为主线,在教师节前后通过电视、报纸、网站、“两微一端”等多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一批优秀教师,深入挖掘教师教书育人典型事迹,讲好教书育人故事,生动展示当代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面貌,全面反映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不断激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唱响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主旋律。同时充分展现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教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教师,构建新时期尊师文化,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教师和教育的浓厚氛围。市教育局将在教师节期间,对常州市第五届“师德标兵”进行命名表彰,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为全市教职工树立学习榜样。各地各校也要大力发现、培养和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倡导、树立和弘扬高尚的师德情操和精神追求,采取“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等形式,引导教师学习身边的模范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形成正确导向,掀起向先进典型学习热潮,以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热爱教育,在平凡教育岗位上建功立业的理想信念,让优秀师德在我市蔚然成风。
  (三)深化师德建设体制机制研究,不断丰富师德建设内涵。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迎接党的十九大,做好学生引路人”主题教育活动。要结合师德建设实际,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根据上级要求,完善配套措施,把师德规范的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之中,让教师的思想、工作和行为有明确指向。要建立常态化的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学校各项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四有”好教师的价值理念和师德规范,将“四有”标准内化为教师具体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在教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过程中,大力弘扬以身立教、甘为人梯的崇高师德风尚,有效提高教职工师德素养,提高学校师德建设水平。特别是要针对师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和任务,采取务实可行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同时,要建立健全师德监督考核机制,切实保证评价指标的合法性,评价过程的科学性,评价结果的公正性,维护好教师的合法权益,努力把学校建成风气正、形象好、守礼仪的和谐校园。市教育局将在“师德建设月”活动开展十周年之际,召开教育系统师德建设研讨会,总结交流近年来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力行师德师风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的成功经验和主要体会,分析当前师德师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研讨和探索新时期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机制,巩固全市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明确下一步师德建设工作目标。
  (四)关注教师需求,保障教师权益。“师德建设月”期间正值第33个教师节,要以此为契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高度来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指示,加大投入、深化改革、优化管理,保障教师合法权益,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减少对教师创造性劳动的干扰,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保证教师身心健康,进一步提高教师地位,激发教师活力,促进教师成长。善于运用沟通、协商、谈心等方式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多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为好老师源源不断涌现打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要对重点困难群体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真正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广大教师乐教爱教、甘守讲台、为国育才。
  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是加强全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切实把师德建设活动推向深入。请各地、各单位分别于9月1日和10月15前将“师德建设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报市教育工会。
  联系人:李锐,联系电话:85681358,邮箱:jugh@czedu.gov.cn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中国教育工会常州市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