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工院校:
为做好今年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报送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专业)须与申报者现从事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公办技工院校在编教师初、中级职称评审实行按比例申报。民办技工院校不设名额限制。
三、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均要参加教学能力鉴定(上15分钟短课)和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按照苏价费函〔2002〕62号规定,交纳论文面试答辩费100元/人。
四、各院校要按统一要求报送材料(附件1),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要求整理的将不予评审并退回。
五、各院校要将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及材料在本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请各院校在公示以后,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请登录常州市人事考试网--职称之窗,参考“关于职称申报网上办理的通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七、各院校在8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czpx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 俊、张金霞;联系电话:89991950,85682017。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申报材料清单
2.常州市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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