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稳岗留工提振消费助力经济全面复苏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稳岗留工提振消费助力经济全面复苏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稳岗留工、提振消费信心、助力经济全面复苏,阔步迈进万亿之城。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稳岗留工保运行
1. 鼓励重点企业连续生产。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全力保障其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的稳定供应,节日期间因增加产能有电力增容需求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服务,提供欠费不停电服务。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关重点企业奖励政策,对实现“开门红”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实现“开门红”的地区,给予综合考核加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 全力保障春节前后企业用工。开展“千企万岗”百日服务活动,为全市1000家各行业重点企业提供用工服务,帮助企业解决10000个以上岗位需求。开展人力资源需求调查,加强用工监测,强化用工保障机制,落实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专员对接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用工需求。举办多元招聘服务活动,建立零工市场,鼓励所属企业春节停工的员工参与春节当月的劳动力市场,促成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实现相互帮扶。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在首季度期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继续扎实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企业要依法支付春节期间加班人员工资。(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 精心推出稳岗留工政策包。对春节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企业投放专项贷款“苏岗贷”,并重点向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倾斜,用于支持企业纾困解难、稳岗扩岗。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已按规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4. 全力保障外地员工返常。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劳务合作,根据企业复工复产需要和职工返常返岗需求,鼓励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来常务工人员“点对点”接送服务。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800元/人、10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春节后,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包车“点对点”组织外地职工返岗复工且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包车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交通费补贴,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
5. 深入开展系列暖心活动。支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员工激励和服务保障措施。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对留常过年人员,提供免费流量礼包等服务。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慰问活动,鼓励企业和各级工会慰问春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一线职工,关心关爱留常外来务工人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总工会)
二、提振消费市场添活力
6. 开展形式多样促消费活动。采取市区联动方式,协同市场主体共同促进消费复苏,继续通过发放1亿元消费券等形式促进商贸、餐饮、文旅等消费。丰富休闲度假、夜间经济、时令节庆等消费新场景,举办“乡村过大年”“冰雪温泉节”“龙城嗨购节”“供销年货大集”“供销周末夜(集)市”等活动。探索开展“江南美食之都”示范店、特色街区等评定,持续扩大我市餐饮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鼓励更多线下实体店参与无理由退货承诺,营造放心消费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总社)
7. 拓展消费新领域新模式。培育“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统筹省、市级电子商务资金500万元,支持我市重点电商园区、企业和平台发展,鼓励重点网络零售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对参与网上年货节、直播节、电商助农等线上促消费活动的平台和商家给予补贴。通过“常电通”常州市汽车充电一站式服务平台,发放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消费综合补贴300万元,促进新能源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8. 加大金融支持消费力度。对江南农商行等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持续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降价、扩面,助力稳企业保就业促消费,实施期至2023年6月末。鼓励银行机构对消费市场主体发放信用贷款,推出新能源汽车专项贷款、“阳光新市民贷”等创新产品,降低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分期付款首付比例。引导重点银行机构进一步下调个人消费贷款利率至3.7%及以下。鼓励发放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支持商业银行以数字人民币红包形式开展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商户以数字人民币消费的方式参与购物节活动。(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
9. 大力促进民生领域消费。做好节日期间粮油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春节期间开展“菜篮子”惠民平价店再优惠,8个蔬菜品种优惠30%及以上,米、肉、蛋优惠10%及以上。在挂牌的平价商店中通过指定平价品种、增加平价品种数量的方式,减轻市民菜篮子负担。严格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健全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按照实际接受助餐服务老年人每天一餐,每餐2元的标准给予相关地方老年人助餐补贴。扩大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鼓励各地按不低于100元/次/半天的标准,发放托育体验券,家长带幼儿到备案的托育机构凭券可免费体验4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10. 持续拓展旅游消费市场。春节期间(2023年1月22日-2月5日),举办“新春惠游常州”活动,全市A级旅游景区对团队游客实行半价,并对本市医务工作者实行免费开放;天目湖等景区对全国游客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创设更多美丽乡村放心消费示范点,助力乡村旅游振兴。(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
11. 大力实行停车收费优惠。春节期间(2023年1月22日-2月5日),对青果巷、文化广场等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限时免收停车费。即日起至3月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的收费停车场实行汽车停放服务费优惠,优惠幅度为各停车场现行实际执行标准的15%。(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
12. 开展丰富多彩文旅活动。春节期间,组织专业文艺院团举办“我在常州看大戏”新春演出季,推出锡剧、滑稽戏、评弹、相声、脱口秀等文艺惠民演出;举办非遗美食节、“二十四节气”非遗展和非遗研学活动;组织全市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举办精品文博展览、年味游玩体验等5大类500余场文旅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三、持续减负增效强信心
13. 降低市场主体用能成本。2023年1月1日-6月30日,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商业企业,自来水水价、天然气综合结算价格降低0.1元/立方米。超过正常缴费期限的免收自来水、燃气违约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14. 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鼓励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引导小微企业贷款继续扩面、增量、降价。支持银行机构合理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加大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困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继续实行延期还本政策。推出“常个贷”线上信用融资新模式,破解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
15. 助力企业开展信用修复。组织信用服务机构现场“一对一”协助指导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帮助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实行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梯度性信用修复和公示制度,进一步缩短企业信用修复期。深入推动信用修复线上办理,不断优化“信用常州”网站修复模块,完善企业线上信用修复渠道,加强信用修复规范化、流程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16. 优化完善疫情防控举措。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十条”,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抓好医疗物资生产调配,丰富医疗物资供给类型,畅通医疗物资物流渠道,切实做好生产保供工作。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做好对返乡人员的健康提示和医疗保障服务,加强县级医院重症医护力量整合和配备,提升农村地区重症救治能力。支持企业加强口罩、试剂、药品、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正常到岗一线人员合理物资需求和就医用药。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工作目标,优化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
四、全面开足马力稳经济
17. 推动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围绕“省重大项目三季度全部开工、市重大结转项目上半年全部开工目标”,积极推广“拿地即开工”,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统筹资源要素保障,协调解决梗阻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开工,鼓励支持春节期间不停工。精准助力项目融资,持续完善重大项目融资平台,借助平台开展银企对接,通过供需信息共享,实现金融精准支持。加快推动项目投产,深入项目现场了解企业在用工、用电、资金等方面的需求,做好要素保障和业务指导,探索开展联合竣工验收,助推项目尽快竣工投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市供电公司)
18. 深入开展境外经贸活动。围绕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组织招商团队赴德国、日本、韩国、以色列、新加坡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招商推介活动,持续开展“多批次”“高频率”“高效率”的境外小分队经贸活动。联合江苏省贸促会共同推出“江苏品牌产品丝路行活动(常州专场)”,引导扶持外贸企业突出重围、抢占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9.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综合采取预公告申请、竞买保证金允许保函(保单)制度、降低竞买保证金比例、延长出让金缴款期限、放宽约定开工时间等措施优化供地方案,激发市场活力。加强房地产行业监测与分析,全面开展市场风险排查,积极推进风险项目处置,在预售资金监管、市场交易等方面出台政策,着力稳定市场。在符合条件情况下,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减轻职工群众还贷压力,完善优化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服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 营造良好政务服务氛围。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广泛听取企业诉求,一企一策解决企业用工难、贷款难、供应链不畅、用能成本高等问题。深化企业开办、注销“一件事”改革更多场景应用,不断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抓紧落实好各项助企纾困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快恢复发展。建立常态化的惠企政策直达机制,通过网申捷享、免申即享、代办直达等方式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切实提升政策措施的知晓度、获取政策的便利度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
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政策意见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推动政策意见落地见效。已有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补助)的,原则上按“取高不重复”执行。本政策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政策意见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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