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19-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19〕72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9-09-10 公开日期:2019-09-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常司发〔2019〕72号

各辖市、区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部省市关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做到“五个严防、三个确保”,及时有效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国庆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认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要性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护国庆期间社会安全稳定是党和国家赋予司法行政的重大政治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同时,国庆期间是各种矛盾纠纷的多发期和敏感期,各类矛盾纠纷在此期间反映最为集中,特别是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等引起的金融风险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市的维护稳定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各辖市、区司法局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严峻形势,强化使命职责意识,继续保持昂扬斗志,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坚决打赢大庆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攻坚战。各辖市、区司法局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抓好国庆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吸附在当地。

    二、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战性

    各辖市、区司法局要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强化源头预防,主动依托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的力度和深度,不断强化预警分析能力,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围绕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积极组织调解员协会、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基层一线,实行拉网式、滚动式、全方位的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农民工欠薪、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医患纠纷、民间借贷以及因尚未解决或解决不彻底、群众反映强烈、易激化、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切实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维稳、信访、社保等部门协调联动,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对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以及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群体性纠纷事件和越级上访等矛盾要及时预警,联合处置,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疏导化解工作。要根据矛盾纠纷类型精准施策,利用专业力量积极稳妥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我市婚姻家庭、物业、环保、知识产权、银行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行业内”。要定期开展对矛盾纠纷的集中攻坚,制定工作预案,配齐工作力量,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的惠民优势,营造“有矛盾纠纷找人民调解”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

    三、严明纪律,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职责

    各辖市、区司法局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件件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大庆安保实战阶段(9月16日至20日)和决战阶段(9月21日至10月2日),各辖市、区司法局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适度推进、逐步趋紧的原则,不断加强工作措施,提高排查频次,重点解决有“爆燃”风险的矛盾纠纷。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及时发现苗头、及时稳控事态、及时调处化解,及时报告情况。要强化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化解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到需要提请上级研究解决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司法局报告。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导致纠纷事态扩大、激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

    在大庆安保实战阶段和决战阶段,实行“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各辖市、区司法局从9月16日起于每天15点前,将本地区情况报市局促进处,联系人:祝嘉,传真:85681648。

 

    附件:重大矛盾纠纷情况汇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