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常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2019年度各辖市、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与市消委会消防工作考核同时组织、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组长由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市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各辖市(区)政府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考核准备工作。
二、考核单位
各辖市、区政府。
三、考核时间
2019年12月下旬。
四、考核依据
1. 常州市2019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2. 2019年度辖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方案。
3.《常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常政办发〔2018〕141号)。
4. 2019年辖市、区安全生产考核评分标准。
五、考核分组
第一组 组 长:徐小平
组 员:总工会、应急管理局
考核地区:溧阳市、金坛区
联 络 员:宋海文
第二组 组 长:陈卫兵
组 员: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局
考核地区:武进区、新北区
联 络 员:李濠江
第三组 组 长:贡浩平
组 员: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
考核地区:天宁区、钟楼区
联 络 员:毛亚晓
六、考核方式
采取“目标结果与监管过程、专项与综合、台账与现场、信息系统线上与线下、常规工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简要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网上申报和查阅),抽查企业(事故企业与被执法处罚企业各1家)。
七、工作要求
1. 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运用于全市高质量考核以及依法治国实践(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
2. 各辖市、区于12月25日前使用“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综合办公OA”——“目标管理考核”——“地区考核自评”完成自评和相关材料上传工作。
3. 考核工作组按照考核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及时汇总考核情况,考核结果报市安委会审定和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安委会予以反馈和通报表彰。
4. 考核工作组考核人员、被考核地区联络员名单于12月25日12:00前报市安委办。联系人:宋海文,电话,85683116。
附件:2019年度辖市、区安全生产考核评分标准
(此件公开发布)
//www.www9599116.com/upfiles/admininfo/20191230/20191230163201_41193.docx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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