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常州市环保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邮编:213022;电话:85682773;传真:85682737;电子邮箱:czhbxxgk@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环保主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保障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件,其中,计划总结类2条、业务工作类8条、机构概况2件、其他12件,向市档案局及时送交纸质、电子文件各24份。同时,通过“常州环保”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主动公开组织机构、政务管理、环境业务、污染源监管等信息1302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常州环保”网站上主动公开环境监察执法、行政许可、环境质量等信息。
推进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设立专栏公开行政处罚书63条,增强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威慑力。
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公示,全年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427条。
推进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完善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将实时空气质量、空气质量预报、污染物实时浓度变化、30天AQI变化等集中对外发布,每月公布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推进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等4个方面内容。同时,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每年公布环境质量状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2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47件,信函申请14件,内容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境监管、行政处罚等方面。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已全部答复,其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8件,同意公开2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件,信息不存在13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7件。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事项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被申请行政复议2起,均按江苏省环保厅行政复议决定书作出答复;未有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17件,都已按时办结。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需进一步拓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2019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适应机构改革和环保垂改带来的新变化,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严格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岗位工作能力,扎实、有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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