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提请审批长江中路东侧、港务路南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住建〔2020〕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道路路网,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长江中路东侧、港务路南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实施长江中路东侧、港务路南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港务路西起长江中路,东至常林路,全长约为482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20米,交叉口拓宽路段宽度为23米。
2、常林路北起港务路,南至红星道路三十,全长约为211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20米,交叉口拓宽路段宽度为23米。
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信息、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及路灯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4157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4-48-01-301160)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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