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0年2月1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尽快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
本次疫情中,暴露出“一罩难求”、“防疫物资缺乏”以及社区封闭管理后“百姓生活困难”等问题,突现出城市对突发事件和综合性灾害应对能力不足和短板问题。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常州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特提出实施本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拆除工程。拆除现有场地上油罐14只,包装车间、发油棚、围栏、办公用房及大棚等,面积 2835平方米。2.新建工程。新建两栋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面积25638平方米。其中:地上22866平方米(库1#11341平方米,库2#11525平方米),地下2772平方米。3.改造工程。改造综合用房面积1069平方米,包括装修改造、屋面、外墙面防水翻新、暖通改造等。4.配套工程。配套建设应急保供工程(大米加工生产线)、道路场地4953平方米、月台289平方米、码头增设栏杆100米、清淤15200立方米、调度中心装修614平方米、水电等设施建设。
(二)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项目建成后将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种、规模、结构,提高物资储备效能,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供得上、保障好,有利于常州市进一步提升防灾救灾能力。项目阶段性目标:2023年12月底完成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
二、评价情况
(一) 项目特点分析
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的社会性基础设施项目,是完善常州市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常州市应急管理主体快速响应能力,有利于提高救灾应急物资调运和发放时效,缩短应急保障响应周期,提高救灾应急工作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评价思路方法
项目资金管理评价主要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专项债券资金进行管理要求设置细化指标,进行管理、考核。主要集中于过程指标和产出指标,评价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进度安全生产等相关情况。
(三)评价工作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紧紧围绕财务及工程管理等制度及目标进行跟踪,对于涉及重大调整的内容及时上报或上会研究决定,完成相应的审批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各参建单位配充足的专业人员及劳动力,推进项目迅速开展,做到人、材、物及制度的保障的有效衔接。
(四)绩效评价结论
对照评价标准,逐项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本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正常,在认真进行情况搜集和核实的基础上,形成自评价结论,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评价分数为99.88分。
三、项目绩效
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专项债资金进行管理使用。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月报送资金使用进度和项目投资情况。项目从立项到建设的全过程均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有序推进,2023年12月底已全面建设完成。
四、存在问题
本项目于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工程结算及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工作,后续将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一步提高资金支付比例。
附件: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年度自评价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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