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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飞灰库PPP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0-0007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0〕5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0-04-17 公开日期:2020-04-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润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飞灰库PPP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飞灰库PPP项目核准的批复
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转报核准常州润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飞灰库PPP项目核准报告的请示》(坛发改字〔2020〕4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减少原生垃圾的填埋,原则同意常州润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飞灰库PPP项目。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常州丹金船闸管理所西南侧,具体为丹金溧漕河南侧、白塔路西侧、通济河北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期。该项目用地99965平方米,新建综合主厂房(包括上料栈桥)、综合水泵房、飞灰暂存间、人流门卫、物流门卫、升压站、油库油泵房、膜车间、综合楼等约33623.1平方米,包括工业消防水池、冷却塔、氨水罐、厌氧罐、初期雨水池、一体化净水设施、沼气罐、沼气净化设施、烟囱、火炬等。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吨每天,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为1000吨每天(2×500吨每天+1×25MW汽轮机+1×30MW发电机),二期规模为500吨每天(1×500吨每天+1×12MW汽轮机+1×15MW发电机),本次为一期工程,年发电量为17480万千瓦时。项目建设期24个月。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1265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润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环保、资源利用及其他。请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安全、消防、节能、职业卫生等相关工作。

六、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式或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编码:2020-320413-78-02-31908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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