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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6-0006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6〕144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6-09-23 公开日期:2016-09-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执行。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第七个五年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农委《江苏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苏农法〔2016〕5号)、《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常发〔2016〕16号)工作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常州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

常州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前提和基础,也是各级国家机关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现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常州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

    一、总体目标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进一步健全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结合农业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着力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扎实抓好重点领域、重点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和专题培训,实现“三个明显提升”,即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提升;农业系统行政权力与责任的透明度明显提升;农业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升。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的总体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关于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讲话为根本宗旨,以城乡一体化统揽全局,以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主要抓手,着力建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常州作出新贡献。

    三、任务分解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大力宣传“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涉农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委属各部门要坚持条块责任与互联互动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普法宣传和促进社会治理相结合、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落实普法工作部门主体责任。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培养法治意识的关键。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到“通”,对履行职责需要的法律法规做到“精”,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用法律规范个人行为和职务行为;全面深化述职述廉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委党组班子成员集体学法次数不少于3次,行政执法人员及法制联络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监察室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坚持抓好涉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员(以下简称涉农企业、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围绕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建立涉农企业、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和发挥涉农人员在法治市场建设中的作用,搭建涉农企业、人员学法平台,保证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协助涉农企业、人员完善以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涉农企业、人员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以“法律进企业”活动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活动为载体,认真履行涉农企业、人员社会责任,推进涉农企业、人员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责任处室:科教处牵头,政策法规处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坚持夯实普法基础,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实践活动。继续推进“法律护农进万家”普法宣传直通车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普法活动。每年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护渔活水”、“爱鸟护鸟周”等现场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面对面、零距离的普法宣传方式,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与手段,选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将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执法支队、动监所、林业处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创新农业普法形式,积极壮大普法队伍。在委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坚持多元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理念,积极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法制监督人员、法制联络员等骨干力量加入志愿者队伍。在开展农业普法知识竞赛以及普法动漫、摄影、书画作品展等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我委官方政务微信、“12316”信息发布平台、“小谭看三农”电视栏目等载体,扩大农业普法宣传的受力面和影响力,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积极创新更多形式多样的普法手段,提高农业普法实效。(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委各部门配合。)

    四、工作步骤

    农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

    2016年9月底前报送省农委政策法规处、市法宣办。

    2017年至2019年,依据研究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018年迎接省农委、市法宣办的中期检查活动。

    2020年,完成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及时完成所有“七五”普法台账的收集、汇总与上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十三五”现代农业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认真谋划和部署重点任务,落实工作经费,及时消除制约普法宣传的体制机制障碍,确保普法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为我委实现“十三五”时期现代农业发展目标保驾护航。

    (二)明确普法职责。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指导、协调、督查的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做到机关干部学法与开展普法宣教工作相结合,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基层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强化考核评估。要将普法责任纳入委处室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和总结汇总上报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七五”普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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