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现将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卫老健〔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卫老健〔2020〕1号)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