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省工商局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尤其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以下简称“小个专”)党建工作,有力指导“小个专”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浓厚氛围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尤其“小个专”党建工作是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更是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局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资料、工作简报、知识手册、门户网站、民营网站、微信平台、QQ群和手机APP等各类媒介,依托企业所在地的党员服务中心、社区文化场所、党群工作站等阵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的工作作风,宣传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开展声势浩大的评选活动,表彰、宣传一批在非公党建工作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先进典型。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坚固根基
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组织建设尤为关键。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建设,是各级有效开展非公党建尤其是“小个专”党建工作的基础。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的全力支持,设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机构,选配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的专职和兼职党工干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与其他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有序推进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接受工作指导。要进一步对“小个专”的党组织和党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针对“小个专”党员跨地区、跨行业、人数少、流动性大等特点,要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和年报信息,配合地方党组织做好“双找”工作,排查“口袋”党员、失联党员。本着就近方便原则协助把流动党员纳入管理,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协助街道、镇村、园区、市场等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加强管理,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础工作。
三、注重教育培训,增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水平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工商局相关部门要利用空隙时间,采取小型、分散的方式,创新个人自学、党小组集中交流学、党支部专题研讨学、党课座谈辅导学等形式,灵活运用实境课堂、网络课堂、“微课堂”等,把学习教育做细做活。要广泛开展“局长进非公企业讲党课、讲政策、促党建、促发展”活动,局长、分管副局长、协会秘书长、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和有关负责人组成宣讲团。会同统战、工商联、民政和党校等有关方面加强协同教育培训活动,集中开展“小个专”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行动,切实解决这一领域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较低的问题。要在工作基础好、推进进度快的地方召开现场推进会、经验交流会。引导“小个专”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寓培于会,真正把党内生活全面开展起来。
四、强化典型培育,提升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成效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选择3-5个基层单位、企业,作为“小个专”党建工作联系点,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继续在“三亮”活动、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争创“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等活动中树立典型。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核心,引导非公经济组织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制假售假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评选诚信之星和诚信标兵。同时,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工商局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依托“小个专”党组织,在商标合同、消费维权、品牌帮扶、融资助企、人才输送、促进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树立“党建强、发展强”企业典型,真正做到以党建工作带动生产经营。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党委组织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充分发挥自身贴近企业、了解企业需求的优势,结合常州非公党建工作要求抓紧落实,接受指导和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要将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情况、典型经验、具体成效和基础数据等,及时报送常州市工商局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处及常州市私个协会。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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