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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数字技能评价专场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24-0017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24〕95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4-08-01 公开日期:2024-08-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积极响应我市智转数改的需求,推动我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我市将在2024年10月、12月设置数字技能评价专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数字技能评价专场的通知
常人社发〔2024〕95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社会化第三方评价机构:

为积极响应我市智转数改的需求,推动我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我市将在2024年10月、12月设置数字技能评价专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照市服务类职业统一评价要求,各社会化评价机构根据数字技能评价专场职业目录,结合自身备案情况,向市中心报备评价计划和公告。计划公告内容包括:职业(工种)、等级、申报条件、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设置为评价时间前一个月)、报名资格审核期限、评价时间安排、考点设置、人数设置(评价机构根据考点情况设置人数上、下限,理论、实操可分开设置)等。

2. 报名资格审核、考场考点准备以及评价过程等要求参照市服务类职业统一评价通知要求。为确保报名资格审核的准确和高效,建议考生先报名,资格审核确定职业、等级后再参加相应的培训。

3. 各社会化评价机构要积极参与,统筹安排,面向全市公开发布评价计划,积极向未备案的高校、职业院校提供评价服务。10月评价于8月22日前、12月评价于10月24日前将计划公告报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陆澳波,电话:89991953。

4. 评价机构要规范评价过程,加强考务、考评和内部质量督导管理,确保人员履职到位,提供优质的评价服务。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辖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数字技能评价的宣传发动,按照评价区域开展督导工作,对计划申请、报名情况、评价过程、评价结果等环节加强质量把控。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 数字技能评价专场职业目录

2. 计划公告样式参考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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