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现代化建设推进年”决策部署和民营经济转型升级2011-2013年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快转变民营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加速转型升级,现就2013年全市系统进一步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要求,聚焦“510”行动计划和“一核八园”建设,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坚定不移地转变发展方式,以转型求突破、以升级求效益,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创新、转型发展,努力在承上启下关键之年,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实现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和“十二五”发展的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1.全年新增私营企业10000户(净增私营企业5000户)、新增个体工商户20000户、新增个私注册资本400亿元。
2.全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8只、江苏省著名商标30只。
3.配合经信委等单位完成全市民营工业企业完成产值6703亿元以上,增长13%;利税521亿元,增长12%。新增示范公共服务机构(服务中心)省级2家、市级5家。新增市级公共技术平台5家。全年50家重点企业负责人高端集训;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2万人;完成创业辅导、咨询、培训20万人次。创建、规范和完善行业协会、专业商会管理体系,组建产业联盟。整合中小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增强乡镇(街道)企业服务中心效能,形成一批服务联盟;“常州企业在线”会员企业突破1万家。
4.配合发改委等部门完成全社会投入累计2270亿元,增15%。服务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4.2%以上。力争新增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资本规模10亿元。
5.配合科技局等部门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工程)中心1家、省级8家、市级20家;引进研发机构100家;建设校(院)企联盟35个。
6.配合金融办等单位新增小额贷款公司3家以上,新增注册资本15亿元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突出总量提升,全力促进民营企业快生优生。畅通登记通道。推广“工商登记E线通”和企业网上登记,实现登记电子化、高效化;与“510行动计划”、“一核八园”企业等建立工作联系对接制度,对各类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促进各类项目早落地、早推进;坚决落实好免征登记注册费用相关政策,并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办照程序,在名称、住所等方面放宽条件,进一步降低办照门槛。加强产业引导。引导民营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进一步改变全市经济结构偏“重”的格局。放宽广告业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广告产业集群建设,并积极推动出台《促进常州广告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支持常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建设。服务全民创业。继续与人社部门联合开展SYB创业培训,做好大学生村官创业实习基地创建工作,并争创全省“十佳”。
(二)突出瓶颈破解,全力增强民营企业发展活力。推进融资解困。进一步完善融资对接服务“常州模式”,加强与银行的授信合作,重点深化“三名商标”企业和城市商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大力支持设立小贷公司、创投股投企业,引导更多企业采取债转股、股权出资出质等方法融资。充分运用动产抵押职能为企业融资解困,优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融资服务举措,深入开展市场信用助贷工作。推进就业解困。利用常州民营经济网等开展网上招聘活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性大型招聘活动及行业或地域招聘会。同时,开展“助商讲堂”培训活动,积极与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合作,不断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培训水平。推进减负解困。积极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基础信息,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努力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全市300家民营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各类负担,拿出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和减轻企业负担提供依据。
(三)突出转型升级,全力提升民营企业发展质量。推动企业提升品牌和信用竞争力。大力推进品牌强市,实施商标战略示范工程、特色品牌培育计划和区域品牌创建计划,不断做大全市商标总量,并努力形成一批高端品牌群体,确保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6%。大力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扩大信用企业总量基础上,深入推进信用的社会化应用。充分发挥“常州信用网”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信用宣传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力度,配合市政府做好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信用示范创建服务工作。推动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组织民营企业与“一核八园”开展对接,推动有意愿的企业在产品、技术等方面得到有效支持。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协助100家以上企业与科研机构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帮助。推动企业营销模式转型。开展“触网”行动,推动政府出台支持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政策,发挥经营性网站行业协会作用,搭建电子商务应用辅导平台,争取年内推动10家重点生产企业、10家重点贸易企业和5个商品交易市场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进企业提档升级。大力帮助重点民营企业申请省级、国家级名称,组建省级、国家级企业集团,支持企业股改、上市,鼓励企业以并购、连锁、加盟等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在支持个人独资企业转型为公司等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意见。同时,加强对个体户升级为企业的工作调研,向市政府提交《关于积极引导我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报告》,积极推动市政府出台个体户升级为企业的配套政策、措施,为全市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四)突出环境创优,全力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大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行去年在全省系统首创的“扁平一体式标准化监管”,深化无证无照综合治理机制建设。深化“红盾执法专家组”运作,大力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重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的检查,开展重热点行业领域的格式条款评议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指导,倡导柔性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企业自律,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大力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广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点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点线面”创建活动。深化放心消费创建,重点加强“行业诚信联盟”的创建力度,重点树立一批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本地服务业企业典型。推进消费维权规范化建设,创新维权方式,建立健全社会消费维权网络,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内需扩大。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维权热线电话一次性接通率80%,有效消费申诉处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全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2011-2013年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尾之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照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查漏补缺、扎实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定期研究解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稳步推进相关工作。要定期汇总、分析辖区相关数据的完成情况和动态变化,并及时报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和准确信息。
(二)强化协调配合。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对外要主动与横向部门沟通,协调关系,对内要加强职能整合。对工商部门牵头的工作,各级工商部门和相关业务条线要履职尽责,上下联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对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各级工商部门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今年,市政府把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列入了《政府工作报告》10件民生实事中,并根据《2013年全市督查工作重点》(常办发〔2013〕17号)的要求,全年开展对十大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专项督查。各级工商部门要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相关目标任务尤其是民生实事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列入各单位、各部门的目标考核范围,对成绩显著者予以奖励。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不得参加当年度各类先进集体的评比;相关责任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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