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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13/2021-001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21〕124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1-11-15 公开日期:2021-12-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的实施意见
常司发〔2021〕124号

各辖市(区)司法局、工商联、常州经开区商会、市工商联直属商(协)会,各直属律师事务所:

    为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力服务“532”战略,为我市“建设国际化智造名城、打造长三角中轴枢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根据司法部、全国工商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的意见》(司发通〔2021〕30号)和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关于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的意见》(苏司通〔2021〕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积极探索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增强自律能力有效途径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服务“532”战略,组织动员全市律师事务所与市、辖市(区)两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以下简称“万所联万会”机制),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深化“法治体检”和“法律三进”活动,助力法治民企建设,加快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我市“建设国际化智造名城、打造长三角中轴枢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在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和“法律服务进万企”基础上,结合“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推动各律师事务所与市、辖市(区)两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开展工作对接,建立“万所联万会”联系合作机制,增进信息沟通、人员融通、业务联通,共同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一)加强工作对接,建立联系合作机制

    各辖市(区)司法局、工商联、市律师协会要明确对接部门和联络人,加强对接工作的协调沟通。

    市律师协会牵头成立“万所联万会法律服务团”,结合“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的设立,在联盟中吸收工商联、商会相关人员加入。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商会加强日常联络和信息交流,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产业链+法律服务开展联合调研和情况会商,积极参与涉民营企业政策咨询、决策论证等活动,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民营企业诉求,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律师事务所支持工商联、商会建设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门的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机构,在工商联、商会设立律师值班服务岗、法律服务工作站、律师调解工作室等,律师协助工商联、商会做好会员企业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权益维护、纠纷调解等工作。

    工商联、商会根据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做好服务基层工商联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修订行规行约和团体标准,协助商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好行业自律和会员服务工作,提高依法依章办会水平。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工商联、商会及会员企业党组织深化党建工作交流,联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相互学习借鉴党建工作经验,共同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引领促进事业发展。

    (二)开展法律服务,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各律师事务所围绕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内容,会同工商联所属商会,深入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对症下药开具“处方”,不断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工商联、商会确定重点服务对象,着力帮扶遭遇发展瓶颈期或者面临法律纠纷的企业,搭建律企对接平台,结合“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开展律师事务所与企业结对共建,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帮助企业制定法律方案,提出法律建议,堵塞法律漏洞,防范经营风险,解决实际问题。

    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商会合作举办法律讲堂、法务培训、座谈交流等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加强专职法务团队建设,提升民营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法商素养,提高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能力;深入企业组织开展员工法律培训,特别是加强新颁布的民法典和企业用工劳动法学习辅导,鼓励引导企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将法治宣传融入到企业日常生产中,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鼓励律师在商会调解组织中担任人民调解员,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用好商事调解规则和惯例,提高商会调解工作水平,发挥商会调解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作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扩大服务覆盖范围

    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商会合作建立法律服务公众号、微信群、小程序等信息化工具和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网上普法、在线咨询、远程调解等法律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效能。

    在辖市、区等律师资源发展不平衡地区,由市律师协会牵头,组织多家律师事务所优势互补,共同与工商联、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或者引导市直律师事务所与区级工商联、商会建立跨地区联系合作机制,解决部分辖区律师事务所发展不充分、律师人才短缺问题。

    积极探索,因地制宜采取其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联系合作方式,统筹发挥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业优势和工商联、商会的联络协调优势,形成法律服务整体合力。

    三、组织领导

    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和市律师协会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责任感、紧追感,把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

    (一)精心组织实施

    辖(市)区司法局、工商联、市律师协会要科学谋划、周密安排,立足本地民营企业发展实际,根据律师事务所和商会数量、规模、分布等情况,促进辖市(区)工商联及所属商会与律师事务所普遍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建立本地区“万所联万会”花名册。

    (二)务求工作实效

    辖市(区)司法局、工商联和市律师协会要密切配合,积极为律师事务所和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牵线搭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实现需求精准匹配、工作有序对接。要把“万所联万会”作为服务民营企业的有力抓手,结合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法治体检”“法律三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要加强分类指导,适应各类商会、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服务需求,提高法律服务针对性、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突出地方特色、行业特色,鼓励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

    (三)强化工作保障

    辖市(区)司法局、市工商联和市律师协会、商会通过积极为参与“万所联万会”机制建设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工作便利条件和其他必要支持,充分调动律师参与积极性。对工作表现突出、服务效果显著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可以采取通报表扬等形式进行激励,并在评优表彰等工作中优先考虑。要主动联系各类主流媒体、新媒体和司法行政系统、工商联系统所属媒体,跟踪报道活动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活动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

    请各辖市区司法局、工商联、经开区商会将负责“万所联万会”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及对接情况(见附件),于2021年11月25日前分别报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

    联系人:市司法局          沈安琪 0519-85681628

            市工商联经济处    姚  旭 0519-81660618

            市律师协会        曹  荣 0519-86636896


    附件:“万所联万会”对接登记表

常州市司法局         江苏省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常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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