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办法》(常建〔2008〕182号)、《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常建〔2017〕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对本市及在常施工参与信用考评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的建筑业企业进行了年度信用考评,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受理信用考评主项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724家,其中本市企业676家(其中信用主项资质劳务分包企业55家),市外企业48家(其中信用主项资质劳务分包企业10家),信用主项资质序列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和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考评结果合格(含)以上共641家(见附件1),其中:信用主项资质序列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298家,专业承包资质企业343家。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建筑业企业考评等级为优秀,常州市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29家企业考评等级为良好,百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82家企业考评等级为合格。
信用主项资质序列为劳务分包资质企业考评结果合格(含)以上59家。(见附件2)。
常州华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8家信用主项资质序列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常州市铭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6家劳务分包资质序列建筑业企业(见附件3)。由于工程质量安全行为、承接工程情况、安全生产许可以及农民工工资管理等因素,考评未通过,不符合发证条件。
二、考评结果运用
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考评结果合格(含)以上的641家信用主项资质序列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序列的建筑业企业,均发放2017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电子版),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申报2017年度信用考评的建筑业企业及18家虽申报但不符合我市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条件的信用主项资质序列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建筑企业,不予发放2017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电子版),承接工程需办理单项《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电子版),并且按照《常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7号公告《关于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要求的公告》的文件情况,本次申报2017年度信用考评合格(含)以上的信用主项资质为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暂不发放2017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电子版)。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工作,为企业做好指导和服务,应督促企业及时将获奖信息记入本企业信用档案中。同时做好企业信用管理日常动态考核工作,各建设相关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良行为,应及时记入企业信用不良记录中。
2.取得2017年度信用考评合格(含)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可通过常州市监管一体化平台自行打印本企业的2017年度信用手册电子版。对于个别在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一体化平台中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信息无效的建筑企业,应将本企业信息完善后打印本企业2017年度信用手册电子版,以免影响本企业正常的建筑生产经营活动。
各施工企业应重视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除及时做好包括其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信息完善外,应做好本企业人员情况、项目登记、获奖信息等信用内容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反映本企业真实、完整的信用信息。
3.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将对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中信用主项资质为劳务分包序列的建筑业企业进行梳理,原信用主项资质为劳务分包且具备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建筑业企业应在常州市建筑市场和诚信一体化平台中将其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列为企业的信用主项资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中,对于原信用主项资质为劳务分包序列的劳务作业企业是否具备信用手册暂不作要求。
附件:1-3下载
1.2017年度信用考评合格(含)以上的信用主项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的建筑业企业名单(641家)
2.2017年度信用考评合格(含)以上信用主项资质序列劳务分包的建筑业企业名单(59家)
3.不符合发放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名单(24家)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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