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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38455/2020-000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医保规财〔2020〕40号 发布机构:市医保局
生成日期:2020-05-29 公开日期:2020-06-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医保规财〔2020〕40号

 

各处室(部门):

现将《常州市医疗保障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市医疗保障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信息公开是预决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市级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常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常财预〔2020〕1号)精神,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我局将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我局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

二、公开内容

(一)部门概况。按本局职能和实际情况进行公开。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2张,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等。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共12张,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等。

以后年度的公开表式按当年度省、市财政局的要求填报。

(三)部门预决算公开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4项,包括: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部门收入预算情况、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情况等。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4项,包括: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部门收入决算情况、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情况等。

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以后年度的部门预决算公开说明格式按当年度省、市财政局的要求填报。

(四)名词解释。对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五)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公开。

凡纳入各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专项资金,都应公开相关资金分配等信息。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等;其他项目也应该及时公开分配结果。

(六)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除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外,其他公开要求应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17〕5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资产管理信息公开。

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八)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九)部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除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相关预算绩效情况外,还应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自评价结果进行公开。部门自评价结果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等。

三、公开时间

部门预决算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自然日)内向社会公开。

四、公开方式

在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专栏以及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实行“双公开”,并保持数据一致。在门户网站公开时,也可采取设置链接至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的本部门页面的方式进行公开。

五、其他要求

市医疗保障局应当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

六、强化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算信息,并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主动接受财政部门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检查监督,切实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三)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公开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预决算公开氛围。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解释内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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