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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22年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19756/2022-0004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住建〔2022〕113号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生成日期:2022-05-27 公开日期:2022-06-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2022年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
关于开展2022年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全省第29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精神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建质安〔2022〕107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各类风险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2022年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住建局牵头,办公室设在局建筑业管理处,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常州市建筑业协会等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具体工作。各辖市(区)、经开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开展本辖区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一是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全面动员部署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部署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市住建局与各辖市(区)、经开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内容要义,围绕“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开展专题研讨,筑牢安全发展思想基础。

三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培训辅导等形式,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依托省安委办开通的“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广大干部和企业人员,在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在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上作出的规定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一案双罚”等典型案例,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

四是开展专题宣讲。局分管领导深入施工一线和施工企业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员工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引领行为自觉。

五是开展送医送法送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推动“情暖万家住建行”党建品牌提档升级,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领域,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化党建联建,坚持把服务建筑工地、保障建筑施工安全作为党建工作的落脚点,向建筑工地送医送法送安全知识,向广大建筑业工人送去党的温暖。

(二)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标准法规

一是积极组织参加《标准》宣贯学习。做好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宣传贯彻和政策解读,组织参加线上公益讲座,确保建筑施工参建各方和安全监管人员熟悉、掌握《标准》内容,切实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施工企业通过“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组织学习《建筑施工领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解读(1-7章)》的相关讲义、PPT和视频材料,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三是做好“深化精准执法”专题宣传。积极宣贯学习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第一批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以及我市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四是推动安全理念根植人心。大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企业员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拓宽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施工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深化群防群控、联防共治。

(三)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明确检查重点。按照《常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常住建〔2022〕77号)、《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常住建〔2022〕97号)及《常州市建筑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常住建〔2021〕63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2022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及建筑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全面细致排查整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尤其是危大工程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细化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把握好两个时间节点, 7月底前要对本区域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一轮全覆盖排查整治,9月底前要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前期工作查漏补缺。

三是突出重点任务、抓好三个结合。开展治理行动过程要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要注重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相结合,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联动相结合,治理当前问题和夯实长远基础相结合。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要形成多部门、条线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工作局面,切实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理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曝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四)开展“六大活动”增强全行业安全防范意识

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开展或组织企业参加安全宣传咨询、网上知识竞赛、公益讲座、云观摩、应急救援演练和起重设备警示育活动,充分利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视频教育资源库,进行线上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集中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法律法规、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咨询与服务。

二是组织参加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要动员和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建筑施工人员等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和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分会举办的“2022年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水平。

三是组织参加“学习周”公益性讲座。6月20日至6月2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分会、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联合举办“2022年安全生产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公益讲座线上学习周”活动,重点宣讲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双重预防机制体系构建、智慧工地建设新发展等,主管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打开网址链接(详见苏建质安〔2022〕107号文附件1)方式提前报名,根据课程安排在线观看学习。

四是参与安全生产“云观摩”交流活动。市住建局将向省住建厅推荐本市优秀“云观摩”项目,并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施工企业应主动学习“云观摩”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技术应用、危大工程管控和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装配式建造等内容,加大安全投入和技术推广,提升自主创新和本质安全水平。

五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将由市住建局与经开区建设局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增强作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是开展建筑起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召开2022年上半年度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通报会暨安全警示教育会,督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管理人员、安拆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五)在全市建筑工地开展“安全反省屋”系列教育实践活动

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和管理办法,在全市建筑工地开展“安全反省屋”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安全反省屋”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用血淋淋的事实“警醒”人、用刚性的职责制度“提醒”人、用亲情的力量“唤醒”人,进一步强化建筑业工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知识水平,有效落实工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防范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交织下的严峻复杂形势,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以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分工,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切实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提升活动效果。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筹谋划“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动部署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深入开展。要聚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安全监管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治理能力等方面,突出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汛期雨季、高温季节等重点时段,严格危大工程管理流程和动态监控,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构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着眼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安全管理模式创新,选树一批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优秀标杆企业和项目进行表彰观摩。请各属地监管部门梳理收集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创新管理、前沿技术、典型案例、亮点做法和特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中一同报送,市住建局将择优选送省住建厅和市安委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业主流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展集中宣传、经验推广、辐射带动,促进安全发展能力共同提升,助力建筑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6月30日前将本地区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附件1)报送至市住建局,并附活动开展的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材料。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28日前报属地安全监督机构。

联系人:袁帅,0519-85682051。

附件: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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