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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司法局关于推荐常州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22-000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22〕34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2-04-18 公开日期:2022-05-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司法局关于推荐常州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市司法局关于推荐常州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各辖市、区司法局,常州经开区司法局,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全市特别是镇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同指导,全面提高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规范运行,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高等院校及法律实务工作者中遴选成立“常州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秉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法律基础扎实。具有深厚的法学知识背景或法律实践经验(教学一线人员和执法业务骨干优先)。

   (三)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授课经验,并能用普通话开展讲座。

    二、主要职责

    讲师团成员的主要任务是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讲座,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为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进行授课。

   (二)参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类专项授课,针对不同对象的法律知识需求,依申请为各基层执法单位提供“菜单式”选学和授课。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调查研究,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基层执法单位需要,及时充实和调整授课内容,提高授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推荐方式

    讲师团成员由各所在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常州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讲师团成员推荐(自荐)表》(附件1),经常州市司法局审查确认,并颁发聘书。

    其中涉及行政权力事权下放至镇域的各市级行政机关按不低于分配名额(附件2)人数推荐本条线在职人员参与选聘,并由市级部门统一报送。

    各辖市(区)司法局,经开区司法局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挖掘推荐本地区各领域能人讲师,并汇总上报人员名单。

    四、其他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讲师团成员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和规矩,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相关人员专业特长,广泛组织发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并于5月10日前将报名表汇总后发送至邮箱240054513@qq.com

未尽事项,请联系常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联系电话:85683385,联系人:符晨。


    附件:1.常州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讲师团成员推荐(自荐)表

          2.常州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讲师团名额分配表


常州市司法局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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