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0日至10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发改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11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委党组高度重视,委主要领导当场表态,市发改委党组对反馈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扎扎实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用好巡察成果,统筹推进工作,全力保障整改落地见效。12月1日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12月14日委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相关工作。
(二)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并明确了每个成员整改责任,确定了牵头处室和具体工作负责人,加强全委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情况上报工作,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反思巡察反馈问题。委党组聚焦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12月21日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民主生活会在会前准备的基础上,由委主要领导代表班子做对照检查,各班子成员对标对表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照职责分工,领取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作了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会议要求各班子成员要从分管工作、自身角度出发,全面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四)深入查摆剖析,扎实整改落实。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挂账销号。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从根源上堵住产生问题的漏洞。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2024年度市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明确12个学习专题内容,规定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固定中心组学习日,严格按照专题开展学习。二是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处理好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将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时间安排上进行联动,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上午先进行中心组学习,而后召开党组会,较好解决了人员缺勤较多的问题,对于特殊情况请假的,由学习秘书及时将学习材料送交缺勤人员补学。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把研究解决问题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发改工作职能,科学制定学习内容,围绕新质生产力,碳达峰碳中和,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等未来产业,运用创新资本催生常州发展新动能,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廉政警示教育等主题,全年安排6次专家来委作辅导报告,安排7次专题研讨;中心组成员还根据分管工作,分别牵头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年底前完成不少于一篇的高质量调研报告。
2.关于“落实目标考核任务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月月初聚焦高质量指标,动态完成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月度专报;每月20日对重点指标特别是薄弱指标(低于全省平均)进行深层次分析,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二是开展专题分析,找准优势、短板和差距,有针对性的补齐缺口、提升位次。利用年底时机,组织开展专题对接,分管副市长、委主要领导出面,主动与省级条线部门专题对接,掌握指标在全省的最新排名情况,争取支持和帮助,找准指标背后的支撑点,确保该得的分一分不失、能争的分一分不让。三是牵头负责的年度省高质量发展指标成效明显。2023年度我委牵头(配合)的8个考核指标、6个考评指标中,一类地区排位第一的有6个,排位第二的有2个;全省排位前四的5个,其中营商便利度指标全省排位第四,有较大幅度提升。
3.关于“对市级专项规划缺乏统筹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市级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目前“十四五”已经过半,市各有关部门不再提出专项规划编制需求,“十五五”期间我委将按照《关于统一市级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20〕29号)要求加强专项规划统筹管理。二是强化专项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29个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已经全部完成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报我委备案。
4.关于“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滞后”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水平,做好项目管理和推进工作。我委提请市政府建立扩大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加快建设。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每周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调度项目进展,每月通过《重大项目专报》进行通报,督促相关板块、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在发改、财政两部门联合推动下,我市专项债券支付使用率大幅提高。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提升专项债券管理水平,指导和督促各板块、市级部门认真谋划项目并精心组织实施,用好专项债券政策,确保有效发挥作用。
5.关于“安全生产牵头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建立全委安全生产工作联络机制,由能源处牵头,粮食和物资管理处、人防工程处等相关处室参与。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处室同步建立由辖市区、部门、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及时传达安全生产要求,同步安全生产工作信息,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全信息联动体系已建立。联合应急、公安等相关部门和辖市区发改部门,邀请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安全检查,每季度对油气长输管道重点管段进行巡护,迎峰度夏(冬)对所有发热电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2023年全年共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安全检查逾10次。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通过反馈单形式对企业和属地进行反馈,由属地部门进行认领并督促整改,及时反馈整改完成情况,并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42个一般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全面落实“回头看”工作要求,部署油气长输管道、电力、粮食、人防设施等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回头看”,结合季度巡护、迎峰度冬检查、消防专项检查、人防设施安全督查等深入企业和现场进行“回头看”,核实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6.关于“阵地建设偏弱”问题的整改。
(1)一是完善信息宣传考评机制。2023年11月出台《市发改委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明确全委内设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工作年度目标,分类开展评比,在27个信息A类处室(单位)中评选出优秀处室(单位)9个,优良处室(单位)9个;在3个信息B类处室(单位)中评选出优秀处室(单位)1个,优良处室(单位)1个,并与年终个人考评挂钩,体现创先争优导向。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各类信息均需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经处室负责人、综合处以及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从源头减少差错率。二是提升新媒体宣传影响力。依托公众号、委网站等平台实时发布宣传信息。精心策划“常州聚‘能’——加快打造‘新能源之都’大型沉浸式系列访谈”“‘一带一路’ 十年逐梦”“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决胜GDP万亿城”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展示发改形象、发出发改声音。三是加强内部处室(单位)宣传交流。每月出版《常州发展与改革》,通过部门联动、合作发布、活动引流等形式提升信息传播度和各方关注度。在月刊的基础上,围绕产业发展趋势热点,策划《常州发展与改革》特刊,分别于2023年11月、2024年1月印发第一期《合成生物》、第二期《工业母机》。
(2)认真贯彻落实日常网站内容检查机制,加强技术检查力度,减少死链错链发生频率。逐一对死链错链进行排查,截至2023年11月底,我委发生的50个死链错链皆已及时解决。
7.关于“执行财务制度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财务各项制度,各帐本及时装订成册;固定资产已按规定按月计提折旧。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学习,确保会计科目准确列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完善人防保障中心加油卡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和定车定卡。
8.关于“经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题学习。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学习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等相关经费开支文件和制度规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等相关财务制度要求。二是完善制度。优化财务报销流程,规范报销附表凭证,更新“经费报销审批单”“专家费报销单”等报销附表。
9.关于“现金使用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度宣贯。梳理各级各项内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在全委范围开展文件制度解读,确保领会要求,事前事中做好提醒监督。二是开展自查。对现金结算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梳理,确保不规范的大额现金使用事项即知即改。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控大额现金报销。
10.关于“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题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及委属事业单位专题学习《常州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规范,学深学细、严格执行。二是强化内控。全面落实项目经费专项使用规定,专款专用,定期自查。我委2022年度部门内部控制管理中,已自查发现此项预算执行不规范问题,并当即开展整改自纠,2023年相关费用已按财务要求规范列支。
11.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加强学习研究,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加强分析研判,主动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争取各类资源。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班子成员与分管业务处室融合度,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强化信息研判。解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探讨产业发展最新态势,每周刊发《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截至2024年三月底刊发32期)。策划新政视点、他山之石、每月观察等《常州发展与改革》月刊精品栏目,服务发展、服务决策。二是强化数据监测。建立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机制,会同统计部门组建“月周日”分析工作专班,每月6日聚焦开票、用电、房地产等指标出一期专报,突出及时性、全面性;每月20日左右聚焦GDP核算支撑指标和关联指标再出一期专报,突出深度、研判和对策建议,为板块提供精准指导;每周梳理汇总运行感知数据供市领导决策参考,推动各责任部门做到应统尽统、颗粒归仓、争先进位。三是强化调查研究。不定期推出调研报告、理论探索等文章,聚焦宏观政策、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枢纽经济、粮食安全、稳价惠民等方面,进行研判分析,调研形成的《氢能迎来爆发风口,常州如何腾势而起?——常州市氢能产业发展的调研与建议》获省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持续培育新势能加紧布局新赛道——关于我市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管好停车收费这件“微小事”做好提升城市品质“大文章”》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参考,全面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关于“统筹协调职能履行不够”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各类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改革举措、重大平台项目三张工作清单,赴新北区开展实地调研1次,组织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开展座谈会商6次。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检查5次,召开专题会议2次。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常享办”服务品牌,开展“对标一流改革行动”、“五大环境提升行动”、“一区一品标杆行动”、“创新路径探索行动”四大行动建设,重点开展了重点任务清单5.0版编制、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向上争取创新试点、开展营商环境主题宣传等工作。市重大办聚焦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强化周走访、月调度、季督查工作机制,开展了2023年四季度督查、2024年一季度督查活动,研究起草重大项目评价细则,细化重大项目库管理办法。市“两湖”创新区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组织开展“两湖”项目调研工作,加强“两湖”项目调度,按月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加快项目建设,等等。下一步,加强对各类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推动落实会议、督查等工作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辖市区沟通衔接,切实发挥“办公室”牵头协调功能,确保各类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13.关于“改革发展推动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结合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熟悉掌握和充分运用好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用党的创新理论开拓思维、指导实践,着力解决本领恐慌、能力不足等问题。二是围绕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13个重点调研课题,主题教育期间,班子成员人均深入基层调研3次以上,调研中共发现问题40余条,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94条,形成了13篇高质量调研报告。充分发挥综合经济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月度专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42条”“省28条”,研究出台了《稳岗留工提振消费助力经济全面复苏》、《关于支持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的意见》等具体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积极争取国务院、省政府督查激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老工业基地改造2个事项获国务院督查激励,省发改委牵头的8个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我市获得9项,成绩均创历史新高。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10116.4亿元,增长6.8%,迈上万亿新台阶,成为全国人口最少、地域面积较小、人均水平较高的万亿之城,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省均、领跑苏南。三是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牵头出台《常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常州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市民满意度显著提高。着力推进减负增效,认真落实国家、省清费减负各项政策,减轻企业(个人)负担约2亿元。针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等商业企业,自来水水价、天然气综合结算价格降低0.1元/立方米,全省率先推出贯彻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组合拳,为900余家农业加工企业降低用电成本超千万元。完成《常州市城市人防工程规划(2021—2035年)》《常州“两湖”创新区核心区人民防空控制性专项规划》编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经验入选全国50个经典案例,入选省首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培育城市。我委《破解停车贵难题,小事情做出大文章》被市委主题教育办收录全市整改整治典型案例选编。
1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委党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把党建工作的主动权抓在手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四张清单和《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处室及下属单位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纳入,强化处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压实党建责任。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出台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举办读书班,开展学习研讨,深入调查研究,将主题教育与年度重点工作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坚持高标准履行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专题培训班。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获得市级机关“书记工作室”“特色支部”荣誉。坚持“四下基层”,赴横林镇、薛家镇、五星街道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程序,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委党组研究讨论。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管事就要管人,班子成员加强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的谈心谈话和廉政教育。春节元旦期间,由党组成员带队开展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人防工程等行业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消除各种隐患,维护好行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春节前夕召开全委警示教育大会,进行廉政提醒,观看廉政教育片,以案示警,严明纪律要求。
15.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1)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监督关口前移,对业务处室重大资金分配、重大项目申报进行程序监督,促进监督有的放矢、精准发力,以严密的监督防范化解干事创业的风险隐患。在重大节日前发出廉洁提醒、倡议书等,强调坚决纠治四风,严明纪律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常州发展与改革》内部刊物设立“发改清风”专栏,宣传展示机关纪委重点工作和重点监督项目,及时推介好经验、好做法,使全委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同时注重以反面典型警醒,鞭策后进改进。通过工作群向干部职工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规矩。
(2)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的长效性。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做好带薪年休假情况公示、核查工作。在2023年度带薪年休假情况公示中公布机关纪委电话,强化监督力度,确保带薪年休假补贴发放正确。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个别重点人的思想教育。建立机关纪委季度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机关纪委扩大会议,各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列席参加。12月22日,市发改委机关纪委组织召开了2023年四季度机关纪委扩大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常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8位支部书记汇报了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管领导就机关纪委和各支部纪检干部发挥监督责任提了具体要求。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发挥好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12月11日,将省《关于加快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建设(11月)的工作通报》传达相关单位,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示范园建设工作。
(2)加快推进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区建设。11月,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全面梳理了我市对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已有支持政策和下一步举措,并形成报告上报。12月29日,省发改委召集示范园招商工作专题推进会议,委分管领导参会并作专题汇报。
(3)按时调度已列入国家、省长三角一体化重大项目库等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中以国际创新村二期(中以数字谷)、苏浙皖农产品商贸中心等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积极参加2023 年长三角“一地六县”主要负责同志联席会议、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二十二次全体会议等重要合作会议,并参与签署《深入推进长三角“一地六县”产业合作区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等4项合作协议,不断拓展长三角合作“朋友圈”。
2.关于“统筹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有下滑”问题的整改。
市发改委进一步发挥市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做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协调工作,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00项重点任务和19项创新工作明确的任务分工,一张清单抓到底,压实部门责任,抓好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工作。围绕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各指标牵头部门在确保任务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省条线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省级部门最大支持。联合市委督查办和市委改革办组成督查组对各项指标牵头单位各相关辖市区开展专项督查,对标对表、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协调解决相关重难点问题,促进各项指标全面提升,力争在今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佳绩。联合市纪委监委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主动掌握企业家对我市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针对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开展调查工作,形成专题报告向市委报告。
3.关于“评估督导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2023年12月赴全市各板块就中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进行督导,全面梳理工业高技口在建项目。下一步,针对能按期竣工验收的,督促其尽快齐备资料,开展专项验收;存在问题需要调整或延期的,辖市区尽快形成建议意见,汇总后一并向省发改委沟通汇报。抓紧研究制定市发改委“三个重大”评估督导工作规则,用于指导相关工作。
4.关于“‘双碳’工作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
(1)高位统筹谋划,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完成制定、修改,并上报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加快各专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报批,加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顶层设计,加快形成“1+1+N”的双碳政策体系。
(2)加快制度修订,规范节能审查工作。会同市工信局根据2023年12月31日印发的《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制定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项目节能审查质量和效率。目前已形成初稿,将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项目节能审查要求、规范节能审查工作。
(3)全力组织申报,积极争取碳达峰试点。根据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碳达峰试点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召开方案编制工作会议,完成《常州市碳达峰试点申报方案》编制、上报工作。跟踪国家、省碳达峰试点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创建各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
5.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试点地区,统筹试点工作。2023年11月,市发改委先后赴新北区、溧阳市座谈了解两地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两地推进工作任务探索与落实。将两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工作,列入我市“532”发展战略2024年度重点项目(工作)清单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2024年度目标任务清单。二是注重向上推荐,展示探索成果。系统总结全市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推进情况,推荐溧阳市、新北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申报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6.关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组织市农业局、资规局等部门开展农村土地财产权益、县城城镇化建设等专题调研,听取试验区相关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困难,针对性开展指导解答疑惑。二是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方面,溧阳市印发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入市净收益管理办法、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金坛区建立了“1+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方面,溧阳市积极推动中科院物理所长三角研究中心、重庆大学溧阳智慧城市研究院等重大科创平台落地,金坛区依托河海大学常州新校区加快“科教名城”建设,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全国排名第二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科技部验收。搭建城乡协同发展平台方面,溧阳市积极搭建“1+4”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金坛区持续完善“两区多园”的城乡制造业分工体系,加快形成“多园支撑、全域推进”发展格局。三是加强示范总结和对上争取。组织试验区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和示范经验,形成在全省可复制推广的案例上报省发改委,我市溧阳、金坛共10个案例入选《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典型实践案例汇编(第二批)》,入选数量为宁锡常接合片区设区市第一。下一步,将继续聚焦五大试验任务,强化协同推进,进一步放大试验区建设示范效应,引领全市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更实际的成效。
7.关于对“少数重点项目推动乏力”问题的整改。
做好对上争取和推进服务,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丹金高速项目在2023年底前已获省发改委批复。科学编制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将地铁5号线、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等重点工程纳入计划,加强跟踪调度和督促推进,引领和带动全社会投资稳定增长。下一步,将强化协调推进,强化审批服务,全力推动各有关单位加快组织项目实施,发挥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作用,协调要素保障部门做好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每月通过《重大项目专报》通报项目开工情况和计划完成情况,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实施。
8.关于“个别创新性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发改、财政、金融、国资等部门组成的REITs试点项目工作专班,积极推进REITs试点项目梳理、培育工作。目前,钟楼区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金坛保障性租赁住房列为省级REITs储备项目,常州高新区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列为省级REITs意向项目。对已列入省级项目库的REITs项目,我委会同金融监管局等单位对金坛RETIs试点项目进行现场指导,提出培育方案重点推进;协调相关部门帮助钟楼区RETIs试点项目入池资产加快补办和完善合规性手续;指导常州高新区优化整合基础设施产业园区资产进行培育。下阶段,我委将积极对接省发改委争取在库项目尽早转段。
9.关于“数字经济工作推进迟缓”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数字经济企业培育。2023年11月24日,组织开展2023年度数字经济企业入库和评选认定数字经济示范企业工作。将151家申报主体信息完整且符合审核性条件的企业,纳入数字经济企业培育库并登记编号。同时筛选数字经济企业培育库中符合指标性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要素进行综合评分,共评选出年度数字经济示范企业12家。二是聚力推进产业聚集和项目建设。聚焦太阳能光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区域优势产业,深入推进产业基础再造与产业链提升,加快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以数字技术为引领,不断推广典型应用场景案例,通过“以用促转”推动全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钟楼区依托常州市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常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为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提供试点示范。盯紧跑部进省对接争取,摸排梳理上报中央资金项目3个,支持资金1.58亿元;省级资金项目2个,支持资金0.17亿元。三是进一步完善细化政策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我委起草了《关于全面提升常州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全面详尽地提出了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据价值化等相应的发展目标、任务计划、政策措施等。2024年3月,市级层面成立数据局,原来隶属我委的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职责已转隶至市数据局,数据局将继续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数字经济规划和建设。
10.关于“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升级不快”问题的整改。
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质效。
(1)围绕常州“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战略”,聚焦建设“新能源之都”目标,研究制定新一轮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目前正在文件起草阶段。
(2)重点支持总部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为总部企业量身定制扶持政策,提升总部企业对各类资源要素的集聚能力。目前已牵头起草支持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且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目前正在准备会签、发文等材料,下一步正式发文并加快启动申报。
(3)组织开展现代服务业链接先进制造业系列活动,促进两业深度融合、共赢共长。目前已开展现代服务业企业链接新能源制造业专场活动3场,现代服务业企业调研活动3场。下一步,将继续跟进企业后续合作进展,不断优化链接活动形式,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有效支撑我市制造业需求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11.关于“人防警报设施管理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2023年,进一步加快人防警报建设力度,尤其是城市中心区、商业繁华区、人口密集区、重要经济目标毗邻区的警报器补盲建设。一是抓好人防警报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处于良好战备状态。二是完成《常州市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范》的制定,实现对人防警报设施建设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根据2023年9月18日的警报试鸣情况,合理调整警报布局,对警报音响覆盖盲区(根据市民反应)加装人防警报点,确保居民集中建设区和重要经济目标毗邻区警报音响覆盖率100%。下一步,完成《常州市人防警报建设规划》的修编。结合新一轮常州市城市总规的调整,组织《常州市人防警报建设规划》修订项目的招标,年内完成修编任务,合理布局人防警报点,进一步加大人防警报建设力度,为战时防空、平时防灾提供可靠预警保障。
12.关于“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制度不完备”问题的整改。
根据省相关要求,对全市应急物资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梳理完善,通过对基层的全面走访调研,和各部门、单位座谈交流情况,了解掌握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需求情况,形成全市物资储备系统性调研报告。进一步推进辖市区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全市物资储备工作会议,部署2024年物资储备工作,制发了《全市物资储备指导工作意见》,有效提升全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进一步督促各辖市区制定完善应急物资管理规定,如金坛区修订完善了物资储备管理规定。
13.关于“粮食和物资仓储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钟楼区、经开区已完成整改,切实落实成品粮储备属地责任。目前钟楼区300吨成品粮由辖区内常州新运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储备运作,经开区200吨成品粮由辖区内常州嘉晟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储备运作。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指导天宁区加快落实区级成品粮储备属地存放任务。
14.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保密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加强涉密人员、信息设备保密管理,建立了涉密人员动态管理档案,采购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系统、多功能导入系统装置、多功能导入系统、SM专用U盘、安全U盘信息系统各1套,落实涉密计算机防护措施。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完善保密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加强定密管理,与省发改委沟通汇报,制定工作秘密事项一览表。根据市保密局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及时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评,不断强化保密工作管理。
15.关于“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研判全委意识形态工作,排查风险漏洞、弄清薄弱环节,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2023年10月6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了我委意识形态工作。委党组把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确保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管好阵地、带好队伍,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做意识形态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构筑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旗帜鲜明支持正确思想言论、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端正态度,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述意识形态材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加强对外宣传的审核和把关,坚持正面宣传,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从撰稿人、处室负责人、扎口处室层层把关。
16.关于“民生工作靠前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1)全面推进共同富裕文明向善现代化常州建设。全面落实“六个常有”民生名片建设,按年度谋划编制实重点任务、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清单,加快统筹推进。会同各部门研究推进我市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目前,我委已会同20多个市级部门,精心编制了2024年度“建设共同富裕文明向善的现代化常州”重点任务、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清单,目前该清单已经经过4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形成了初步清单。已启动《常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版)》编制工作。
(2)会同市各部门加快推进“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积极争取各类资源,加快社区养老托育等服务设施建设和提升。2023年度我委已争取到“一老一小”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680万元,已梳理养老托育项目12个上报国家发改委。
17.关于“惠民政策优化完善滞后”问题的整改。
(1)加强政策修订。《常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完成起草拟定、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三个阶段,待司法局审核同意备案后出台收费管理办法。
(2)加强协同推进。目前已与市住建就《常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订方案开展商讨工作。下一步,将联合住建、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开展广泛调研,针对目前物业收费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研究修订相关管理办法。
18.关于“价格监测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及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数据采集及时准确,分析调查精准到位。二是加强线上线下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适时增加新能源产业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数据采集和分析研判,促进经济运行研判分析和预警预测更具科学性。三是打造“发改·价格通”数据平台品牌,引导企业合理定价,服务百姓生活消费。被省价格监测中心推荐为2022—2023年度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
19.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落实党组会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至少2次。持续抓好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举办“发改讲堂”,推进“党建+业务”创新发展。加强对各党支部建设的工作指导,推动各支部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完成“感恩奋进、先锋有我”、“先锋书记直通车”、“双报到双服务”、打造三个标兵等活动。2023年12月22日,机关党委组织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8位支部书记紧紧围绕党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落实党支部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情况等作了述职,分管领导总结了2023年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并就抓好2024年党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各支部严格执行支委会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流程。所有支委会讨论事项,均由支部书记最后一个表态发言,非支委成员仅作为列席成员参加支委会议。
20.关于“红色数字动力不够澎湃”问题的整改。
落实市委“两新”工委关于数字经济党建的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党在数字经济行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一是严格按照《2023年常州市数字经济党建工作要点》,一一对应,逐个检查,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二是全年30余场党建业务融合活动全部完成,开展全市数字经济行业“最美系列”先进人物评选,树立宣传10名先进典型,增强数字经济行业从业人员听党话跟党走的高度自觉。三是上线常州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党群服务平台”,打造线上党建平台,与线下党群服务中心共同组成数字经济服务矩阵。线下阵地创成常州市党员教育“3211工程”第四批党员教育实境课堂,依托阵地开展主题教育宣讲、数字公开课等活动20余场。四是赴江苏理工、河海大学、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校企合作、人才交流活动。下一步,将不断擦亮“云上数字链上党建”党建品牌,以“党建链”串起“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红色生产力”。2024年3月,市级层面成立数据局,原来隶属我委的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职责已转隶至市数据局,根据上级要求,数字经济党建工作也将随之划转至市数据局。
21.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职数预审制度的通知》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数预审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精神。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调入,通过自然减员消化超编人员。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目前全委95后干部仅2人。下一步,我们将适时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职级备案要求,防止超职数配备干部。加强与组织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年轻干部引进渠道。
(2)加强统筹谋划,通过调任或挂职锻炼等方式,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开展岗位锻炼。2023年11月,下属单位市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中心副主任调任委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拓宽优秀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
2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规范谈话推荐和干部考察方式方法,按规定确定参加人员范围。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考察谈话环节,进一步扩大谈话人数,确保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处室人员和与之相关人员和考察对象本人全部纳入考察谈话范围,加强分析研判,提高考察质量。
(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讨论决定时,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人逐个介绍任免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参会党组成员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并由党组负责人最后表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确保酝酿充分、过程民主、程序规范。
(3)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条例相关内容。下一步,我们将凡涉及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必须提请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23.关于“干部档案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重点对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结果真实与准确再审核,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和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的有关要求,对发现干部人事档案不完整、不规范、不准确的,采取与本人谈话、与原单位核实补充材料等方式,进行重新认定。下一步,我们将对新进人员加强档案专项审核认定。
(2)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和任前审核工作的通知》《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长效机制,重要材料及时归档,对缺失的重要材料,通过查阅资料、调取原件、向相关单位取证、填写备考表等手段,及时收集补充。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工作,重要材料及时归档等工作。
(3)组织加强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等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文件精神,积极参加组织部组织的各类档案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业务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加强信息维护更新,及时归档,落实新进和晋升人员档案审核。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为指导,对我委前期完成整改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将各项工作抓常抓长,落实落细,确保全委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新气象。
(一)在政治建设上凝心聚力。扎实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教育全委党员干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二)在能力提升上协同服务。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扎牢思想篱笆,绷紧廉政之弦。持续开展发改讲堂活动,务实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委干部业务能力水平,锻造一支业务精、素质优、作风硬的发改队伍,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引领示范。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其他各项规定,定责更加精准,督责更加深入,述责更加规范,推动全委各级党组织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让党旗在一线飘扬。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销号管理,建章立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分析研判机制,严格履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制度执行,抓好日常管理,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全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为万亿之城再出发贡献发改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681080;邮政信箱: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2407室;电子邮箱czfgwjgjw2407@163.com。
中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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