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辖市(区)农林(业)局: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林造[2014]3号)要求,结合常州实际,现将2015年度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抢抓历史机遇,深化绿色常州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提出要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治理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稳步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为建设美丽中国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省委、省政府将营造林工作纳入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和百项考核任务。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高瞻远瞩,提出到2016年成功创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各地要认真学习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紧紧抓住省、市林业发展的历史机遇,深化改革,迎难而上,推进营造林数量和质量上的突破,进一步拓展“绿色常州”建设内涵,提升“绿色常州”建设品质,打造出“水城、古城、森林城”三种风貌合一的美丽常州,使其成为真正的“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现代化森林宜居城市,促进常州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拓展造林空间,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我市可用于新造林地块越来越少,各地要创新思路,突出重点,攻破难点,对丘陵岗地有计划地实施森林植被恢复、低产林改造,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经济林、珍贵用材林、苗木林、碳汇林、竹林等类别;充分挖掘城镇道路两侧、水系、居民小区、市民广场等地区的造林潜力,强化城郊环城林带和城镇生态环境敏感区的隔离缓冲林带建设,以适应城镇化快速推进的生态需求;加大高速公路以及相关国道、省道等绿色通道建设,新建河道等水岸生态廊道建设和武进滆湖、太湖,金坛长荡湖和溧阳大溪水库等环湖健康绿道建设,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充分展示常州现代化建设风貌。
三、突出抚育改造,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把握时机,坚持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并重,切实将森林抚育改造摆上林业发展的突出位置。针对各项规程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实践操作能力。要以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为示范,整体推进森林抚育工作。要对主要公路沿线视线范围内的山体进行林相改造,因地制宜地实施“造、补、改、疏、育”等经营措施,丰富森林景观,形成稳定的森林群落,获得最大的景观效果。
四、推进村庄绿化,全面改善村容村貌。村庄绿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深受百姓欢迎的民心工程、实事工程,各地要以优美自然山水为条件,以深厚文化为底蕴,以花木板块、经济林果等区域特色为优势,以村旁、宅旁、路旁、水旁为绿化重点,开展围村林带建设、入村道路绿化,突出环境综合整治。要编制切实可行的绿化规划方案,以乔木为主,所有常绿苗木全冠栽植,避免大树移栽,积极保护原生树木,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确保质量和效果,让村庄绿化成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亮丽品牌,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村庄绿化带来的实惠,看到实实在在的生活环境的改变,打造“百姓触手可及、亲身可享”的幸福绿色家园。
五、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冬春是造林的黄金季节,各地要及早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尽快做好作业设计、招投标、整地挖塘等前期工作。组织好种苗供应及调剂,加强苗木质量监管,强化苗木检疫,严禁使用伪劣、假冒、带病虫害等不合格苗木造林。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发挥科技在营造林工作中的支撑作用。要严格督查,紧抓施工质量,将质量管理贯穿于营造林全过程,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年营造林目标任务。
附件:全市2015年度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表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
全市2015年度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表
单位:万亩、个、万株
辖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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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造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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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绿化示范村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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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抚育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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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及完善农田林网控制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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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旁植树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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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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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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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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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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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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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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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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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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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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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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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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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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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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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25
|
3
|
3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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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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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32
|
2
|
3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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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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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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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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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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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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