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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常州市普通高中2014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5-0019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15〕16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5-11-26 公开日期:2015-1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常州市普通高中2014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
关于做好常州市普通高中2014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的通知
常教基〔2015〕16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高中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开展实验教学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就开展常州市普通高中2014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常州市普通高中2014级学生(现高二学生)。
  二、考核时间
  2016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1:30起。
  三、考核办法
  从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分别规定的2个项目中各随机抽取1个实验进行考核,即每个学生做三个实验。
  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由各高中认真组织。各辖市、区学校将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于2015年12月18日前上报各辖市、区教育部门,辖市、区教育部门将所属学校实验操作考核信息(学校名称、考核起止时间、学校地址、学校督考联系人、联系手机等项目)进行汇总,并于2015年12月25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局属各高中及有关学校实验操作考核方案及学校名称等信息于2015年12月25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
  四、考核内容及评价
  考核内容及评价将在12月25日前公布。
  五、考核结果
  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由主考教师根据考核标准当场评定成绩。考核不合格者由各校另行组织补考,补考的考核内容和要求不变。
  六、有关要求
  1.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考核结果应与学生学期成绩评定和学分认定相挂钩。
  2.各地、各校要根据各科课程标准认真组织实验教学,开齐开足规定实验,按照教学进度组织教学,不得打乱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加班加点,不得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在实验操作考核全部结束后,学校保存好原始材料,并将考核结果统一存盘以备查。各地、各校应认真进行总结,学校于2016年1月14日前填写工作总结表报辖市、区教育部门(见附件1),各辖市、区教育部门于2016年1月20日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见附件2)。
  4.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和安排每所高中实验操作考核的督考人员。每所高中校安排1人,用作辖市区内部对调督考;辖市区教育部门从基教、教研和建装中心抽调相关人员2人,作为全市实验操作考核的督查人员。局属高中各推荐1人,参加局属高中的实验督考工作。以上人员名单均需填写回执,回执须在2015年12月25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见附件3)。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教学,促进学校实验装备的建设和充分使用。常州市教育局将对辖市、区实验操作考核进行巡视和抽查。
  联系人:陆余平,联系电话:85681352,邮箱:7489951@qq.com
  
  附件:
  1.常州市普通高中2014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学校工作总结表
  2.常州市普通高中2014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总结表
    3.常州市普通高中2014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各高中校督考人员及推荐人员名单

常州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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