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常州三杰纪念馆:
现将江苏省文物局苏文物保〔2018〕319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有关单位要将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相关基础工作作为推进属地管理的有力抓手,作为当前和明年文物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加以推进,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
二、明确责任
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相关基础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兼顾有关辖区的实际情况,常州三杰纪念馆负责管理使用的文物保护单位,江南运河常州城区段由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负责,天宁区、钟楼区其它直管及产权国有的文保单位由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负责协助配合。
三、按时报送
各有关单位应于2018年12月11日前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构成清单的核定确认,报市文广新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构成清单于2019年6月10日报市文广新局;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构成清单于2019年10月10日报市文广新局。
各有关单位应于2018年12月11日前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及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及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2019年10月10日前完成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及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并报市文广新局汇总。
联系人:张刚 曹水平;联系电话:85682519。
特此通知。
附件:苏文物保〔2018〕319号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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