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积极推动我市品牌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实施商标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68号)和《关于申报2018年度常州市实施商标战略奖励资金的通知》(常市监办〔2019〕59号)文件规定,经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申报、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2家企业(单位)进行奖励,下达奖励资金16.5万元(详见附件)。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对企业品牌的保护、推广、应用以及商标人才的培训等方面。资金下达至你区,请你区及时足额拨付资金至相关企业(单位)。企业(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进行财务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除追回专项资金外,还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018年度商标战略奖励资金表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1日
附件
2018年度商标战略奖励资金表
单位: 万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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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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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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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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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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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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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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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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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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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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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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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建昌红香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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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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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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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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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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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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