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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3年常州市高考期间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3-000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监控〔2013〕135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生成日期:2013-05-28 公开日期:2013-06-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制发《2013年常州市高考期间卫生保障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2013年常州市高考期间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卫监控〔2013〕135号

各辖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医疗急救中心:

    为切实做好2013年常州市高考期间各考点和考生接待单位的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我局制定了《2013年常州市高考期间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卫生局

    2013年5月28日

    

    2013年常州市高考期间卫生保障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3年常州市高考期间各考点和考生接待单位的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考生的食宿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高考期间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市高考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虞国良,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程逸文,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潘国才,市卫生局监控处副处长  

    郝 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郝东平,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袁永炜,金坛市卫生局副局长    

    史建明,溧阳市卫生局副局长    

    顾东武,武进区卫生局副局长    

    汪中良,新北区卫生局副局长    

    张 科,天宁区卫生局副局长    

    张 伶,钟楼区卫生局副局长    

    岳翠军,戚墅堰区卫生局局长    

    谈立峰,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秦国良, 市医疗急救中心主任     

    市和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分别负责对设立高考考点和承担考生食宿接待任务的本级管理单位实施卫生监督。市卫生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市高考卫生保障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工作时间:

    2013年6月1日-6月9日

    三、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6月1日-6月4日):市和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高考考点及承担食宿接待任务的单位,根据卫生法律法规及保障工作技术要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并确保6月5日前整改到位。卫生监督机构与高考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6月4日领导小组对接待宾馆和场所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进行督查,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谱进行审定。

    2.第二阶段(6月5日-6月9日):市和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派驻卫生监督员至各考点及接待单位进行全过程卫生监督。

    3.6月7日-9日考试期间,市医疗急救中心在考点集中区域派驻救护车做好应急保障。联系电话:120。

    四、考点及接待单位具体安排

    根据市教育局通报的情况,市和各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卫生监督的市区内考点及接待单位具体安排如下(如有变动,由协调组及时通知):

    市卫生监督所:和平假日大酒店、园外园宾馆、宫苑宾馆、百姓人家、北郊中学新校区。

    武进区卫生监督所:上海酒楼、新锦江商旅酒店。

    新北区卫生监督所:北郊中学新校区。

    天宁区卫生监督所:省常中、市一中、田家炳中学、二十四中、实验初级中学、美晨商旅酒店(住)、常瑞宾馆、椿庭楼大酒店、运河人家、大成假日酒店、格林豪泰酒店、清源商务酒店。

    钟楼区卫生监督所:北郊初级中学、市二中、市五中、汉庭快捷酒店、凯豪大酒店。

    高考期间,城区其它寄宿制高中考生的餐饮安全由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单位全面落实卫生监督工作。

    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考区范围内考点和承担食宿接待任务的单位,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与当地教育部门具体联系,全面落实各项卫生保障工作。

    五、保障工作内容

    餐饮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等。

    同时,市和各辖市、区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协同配合,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六、保障工作技术要求

    (一)餐饮业卫生要求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3〕109号)要求,落实各项餐饮安全措施。

    1.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亮证经营。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每天做好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和登记工作,遇有身体不适者,立即脱离岗位就医。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和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3.食品加工、烹调条件、个人卫生、卫生设施及环境等必须符合《江苏省学校集体食堂基本卫生要求》、《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餐厅等接待现场要保持环境整洁,加强通风换气,定期进行消毒。

    5.各单位内部要做好高考期间供餐食谱的审查工作。不得供应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餐单审查卫生要求:

    (1)餐单中供应菜肴的品种、数量应与加工制作场所、加工条件相适应,并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2)不得供应违禁生食水产品和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不得供应改刀熟食、色拉、刺生及含水分较高,且容易变质的食品;

    (4)操作工艺应保证成品制作完成至食用间隔时间在2小时以内;

    (5)动员考生不要自带外购食品。

    6.相关卫生要求

    (1)采购食品、原料必须索证,蔬菜进行农药速测并登记检测结果,专人验收并做好台账记录;

    (2)要有独立的粗加工场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别有单独的清洗池;禽蛋在使用前须对外壳进行清洗消毒;

    (3)盛放生熟食品、荤素食品的容器、盛器应分开使用,每次使用后须洗刷干净,用前消毒;餐饮具使用前按规定洗净、消毒;

    (4)食品添加剂应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禁止使用硝酸钠(钾)与亚硝酸钠(钾)品种;

    (5)宰杀活禽、水产品区域须与其他食品加工区域严格分开;

    (6)加工食品所使用的水源必须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7)具备有效的防蝇、防尘、防灭鼠设施。

    7.接待单位对提供的菜肴建立48小时留样制,配备足够的样品留样器具、设施。

    (二)学校卫生要求

    1.作考室的教室在考前一天作一次全面的空气、桌、椅的消毒处理。

    2.带有空调的考场,对空调滤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消毒后使用。

    3.每场考试后,要打开所有的门窗通风透气。

    4.考点区域内的小卖部(副食品店)出售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要求。

    5.所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要求,张贴“不得生饮自来水”的警示标识,提供的桶装饮用水、瓶装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三)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及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如有身体不适,立即停止工作。

    3.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

    4.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

    5.加强通风、换气,对客房空气每日消毒一次,空调滤网在考生进驻前全面清洗、消毒。使用中央空调的,新风量必须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顾客用具一客一消毒,并有专用固定消毒设施及保洁措施。

    7.客房卫生间每日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操作程序符合卫生要求。

    8.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星级宾馆还应执行星级宾馆床上用品更换规定。

    9.供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要求,出售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要求。

    10.应有防蚊、防蝇、防鼠害设施。

    11.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四)饮用水卫生要求

    1.二次供水单位必须具备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

    2.水池水箱检修口、溢水口要有网罩,并加盖上锁。确保泵房间的水池水箱的安全防范设施良好,钥匙须由专人保管。

    3.水质持续消毒装置完好,运行正常,台账记录齐全。

    4.水箱水池不能渗漏,并有专业清洗队伍定期清洗消毒,清洗记录齐全。

    5.水箱水池周围10米内无污染源,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6.二次供水末梢水余氯含量≥0.05mg/L。

    (五)传染病防治管理要求

    一旦发现传染病疑似疫情,卫生监督机构应立即与市和各辖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联系,按照防控预案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抄送:

市教育局,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所。

常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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