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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皇粮浜公园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222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12-31 公开日期:2015-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北京土人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皇粮浜公园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皇粮浜公园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5〕222号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常州市皇粮浜公园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常建〔2015〕3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京土人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皇粮浜公园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龙江路高架和中吴大道快速路交叉口东南角,包括童子河水域、皇粮浜水域及两岸绿地,核定用地面积246900平方米,其中:外河水体面积67000平方米、景观内河及水塘面积21000平方米、景观铺装用地62400平方米、建筑用地4500平方米、绿地面积9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园林、绿化、水系、附属设施等工程。

    1、土方工程。包括挖方416985立方米(其中景观部分105300立方米,水利部分311685立方米)、土方回填169012立方米(其中景观部分142000立方米,水利部分27012立方米)等工程。

    2、园林工程。包括自行车路(含沥青路面12264平方米)、泥结碎石步道(含泥结碎石路面2296平方米)、透水混凝土步道(含透水混凝土路面2325平方米)、沙滩1544平方米、生态停车位2140平方米、运动场地(含丙烯酸面层网球场2338平方米、人造草坪足球场800平方米、彩色混凝土运动场1390平方米)、广场(含艺术混凝土铺装15423平方米)等工程。

    3、绿化工程。包括乔木13208株、移植树木2000株、灌木及地被112025平方米、水生植物16280平方米、场地清理178850平方米等工程。

    4、水系工程。包括河道清淤16623立方米、外河驳岸3670米、外河树岛驳岸900米、河道整治1889米(其中:童子河整治1517米,皇粮浜整治372米)等工程。

    5、附属设施工程。包括管理用房370平方米、厕所2座170平方米、垃圾房2座45平方米、淋浴房1座129平方米、配套服务建筑3座7300平方米、现有景观桥改造出新3座(包括马家桥、种田桥、新塘桥)、景观桥新建1座、自行车服务亭14座、水闸泵站2座、景观标识牌100个、垃圾桶144个等工程。

    同步实施灯具、综合管线、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工程。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形态和结构、出入口等设计。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消防、照明、安全等系统设计。

    五、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319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305万元,其他费用15430万元,基本预备费72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453万元。

    六、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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