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88号 苏农计〔2023〕45号),根据任务清单形成初步分配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1月15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与审计处(0519-85682266)、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19-85682210)、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19-85689158)、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0519-85681860);电子邮箱:nlj022@163.com;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431室邮编:213022
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第一批)分配资金汇总表
2、中央(第一批)专项资金分配建议表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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