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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农委关于印发《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5-000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质量监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5〕43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5-05-04 公开日期:2015-05-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委关于印发《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常州市农委关于印发《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常农发〔2015〕43号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深入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对2015年各辖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现将《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5月4日    

    

附件

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为更好地开展2015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农业部门监管职责,决定对全市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体系建设、基本工作、日常监管、质量安全水平四个部分,具体评价内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分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按量化考核指标分别累加计分。对未能完成年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任务的辖市、区,不得参加优秀等次评比。同时为鼓励先进,决定评选在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优秀监管集体、优秀监管员和优秀检测员。

    四、考核实施

    1、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处站按职责配合协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2、各辖市、区均要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牵头部门和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并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自评材料报送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在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总结和自评基础上,市农委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查验相关记录及凭证,查看生产现场等形式,组织实施考评工作,并通报考评结果。各辖市、区农林(业)局同时做好迎接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的各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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