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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2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165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09-23 公开日期:2015-09-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5〕165号

市卫计委: 

    你委报来的《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批〈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初步设计〉的请示》(常卫规财〔2015〕19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兰陵北路300号,核定用地面积49400平方米,新建、改建总建筑面积55134平方米,其中新建部分建筑面积40634平方米(含保温层建筑面积156平方米,不计容),改造部分建筑面积14500平方米。具体包括:地上部分建筑面积31141平方米(含传染病病房大楼16989平方米,公共卫生门诊楼3037平方米,医技科研教学综合楼11115平方米,污物暂存用房24平方米,门卫33平方米),地下部分(地下室)建筑面积9493平方米(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泊位343个);改造肝科楼、肺科楼、制剂楼等现有建筑14500平方米。

    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传染病病房大楼地上框架10层,公共卫生门诊楼地上框架3层,医技科研教学综合楼地上框架4层,污水站地上框架1层,门卫地上框架1层,地下室地下框架1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为一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413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9343万元,其它费用9990万元,基本预备费1967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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